配储2.3GWh!山西2026年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清单发布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2-26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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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山西省2026年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经申报、评审,现下达建设计划,共8个项目、总规模600万千瓦。其中,共计4个项目配置了储能设施,配储总规模900MW/2300MWh。


具体来看,晋控天镇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配储规模500MW/1500MWh,储比例达到了100%,3h,配储比例最大;岚县能源转型暨生态治理风光文旅中广核500MW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基地,配储200MW/400MWh,配储比例40%,2h;国电电力大同湖东新能源基地项目、岚县500MW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则按10%,2h进行储能配置,分别配置储能150MW/300MWh、50MW/100MWh。

《通知》表示,各市能源局要将基地建设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抓手,严格按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建成投产。

各市能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全域土地整理,推动土地资源“肥瘦搭配”,最大化提升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避免碎片化、低效化开发,确保“地尽其用”。

电网企业要主动、超前开展基地项目送出工程规划论证,强化网源协同,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优化接入系统审批流程,提升并网服务效率,切实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要求,各市能源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谋划、集约高效”,优化项目选址,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继续申报一批基地项目;要指导企业优化项目布局,优先实施风电与光伏一体化开发,发挥风电与光伏发电的互补特性,最大化利用国土空间资源。请各市能源局于3月27日前将申报有关文件资料报送。

《通知》明确,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

据了解,2026年1月,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

通知显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挖掘山西省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潜力,高质量做好项目规划布局,探索能源转型升级新路径,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推进全省域风光基地建设,协同保障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重点在资源富集区规划一批省级大型风光基地,山西省能源局编制了《山西省2026年大型风光基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坚持“系统谋划、全省覆盖、集约高效”原则,统筹各类可利用土地资源,结合电网规划,规划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效益显著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总规模1500万千瓦左右,同步实施风光项目建设和生态治理,推动新能源加快“立起来”“靠得住”,为全省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方案》明确,深化集约高效开发。按照集中连片布局和规模化基地化建设思路,聚焦资源富集区,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布局。坚持"两个集中”,一是资源集中,持续推进单个县或跨县域资源整合,规划布局规模50万千瓦以上的省级风光基地项目;二是投资主体相对集中,支持各市优选1-2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鼓励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其打造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切实提升开发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提升新能源电力替代。鼓励风电与光伏一体化开发,结合风光资源、地形地貌等条件,科学推动风电与光伏发电统筹发展,最大化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发挥风电与光伏发电的互补特性,提升风电与光伏发电一体化的电力可靠替代水平。优先支持新建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设施与灵活、可靠储能设备集成化设计建设,提高风光与站内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水平。

《方案》要求,确保按期投产达效。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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