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加大电池生产中再生材料应用力度。支持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完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电池正负极生产中高比例使用再生铅,鼓励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生产企业使用满足应用要求的再生金属原材料。
推进海外再生原料利用。完善再生有色金属、再生稀有金属等原料进口政策,研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等产品进口质量标准、性能指标体系等,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积极鼓励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走出去,构建国际国内一体化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