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风光管理办法:鼓励风光站区规模化配建储能,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
    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6-01-04    来源: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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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表示,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展,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试点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

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因地制宜在站区规模化建设储能,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高新能源场站置信容量,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场站,推动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出力曲线调用,提升利用水平。

对倒卖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建设期擅自转让项目控制权、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护生态环境不力等情况的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原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pdf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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