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组部件(谈判一)规模集中采购项目(二)变更公告,对本项目专用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做出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包1-8专用资格条件中由“(2)储能变流器应提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或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或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基于最新国标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版),以及高低压穿越检测报告。”,调整为“(2)应答人应具有应答产品国家认可的CNAS、CMA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及高低压穿越检测报告”;
专用资格条件中由“(3)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调整为“(3)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包9专用资格条件中由“(2)储能变流器应提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或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或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基于最新国标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版)。”,调整为“(2)应答人应具有应答产品国家认可的CNAS、CMA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专用资格条件中由“(3)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调整为“(3)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由自公告发布至2025年11月7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调整为由自公告发布至2025年11月8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2025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无变化。
附变更公告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