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华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容建芬夫妇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德时代”)签署了《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裴振华、容建芬夫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宁德时代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7,582,3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2.95%,具体为:裴振华持有的公司49,208,9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2%)、容建芬持有的公司58,373,36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3%)。
天华新能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112,498,1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以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原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