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储能项目库梳理调整工作,梳理对2023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和2024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未按承诺开工的项目。
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项目,将视为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处置。
将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前期进展较快、企业投资意愿强、入库后能按序时进度建成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形成清单,上报省能源局调整入库。
3月18日前将资料上报省能源局。
原文如下:





2月2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储能项目库梳理调整工作,梳理对2023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和2024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未按承诺开工的项目。
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项目,将视为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处置。
将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前期进展较快、企业投资意愿强、入库后能按序时进度建成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形成清单,上报省能源局调整入库。
3月18日前将资料上报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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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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