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费比例,绿电消费增长潜力大

发布时间:2024-12-23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近期,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重点用能单位绿色电力消费和用能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合理分解2024—2025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和用能预算管理目标。

在分解绿色电力消费方面,《通知》要求中央驻粤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发挥带头作用,2024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超过34%、2025年比例暂定超过35%;高耗能企业2024年绿电消费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4%、2025年暂定不低于35%。在分解用能预算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根据重点用能单位所属行业特点分解用能预算管理目标,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向低能耗高附加值、能效水平先进项目倾斜,严格控制低能效低产出的高耗能企业用能,超过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部分需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2024年以来,除广东外,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市)陆续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和广东一样,陕西、青海也实施重点用能单位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需通过购买绿电绿证等进行抵消。

国家多个政策明确要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可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扩大绿证交易范围,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可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十四五”渐入尾声,为完成能耗双控考核目标,分解相关任务的省区或进一步增多。

可再生能源消纳及能耗双控双承压

《通知》除分解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外,还鼓励跨国公司及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购买和使用绿色电力。在具体的操作层面,《通知》提出,按照重点用能单位年用电量和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核算应达到的绿色电力消费量,重点用能单位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持有的当年度绿证核算。

广东分解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的背后,是其面临的考核压力。根据国家能源局11月5日发布的《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因湖南、重庆、广东、广西4省(区、市)来水减少,对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进行核减。核减后,广东未完成1个百分点。2023年广东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为8.7%,高出国家下达的最低权重1.2个百分点。

2023年水电来水偏枯影响广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2023年,四川偏旱,平均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偏少6.7%,云南遭遇了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气象干旱。《报告》显示,楚穗直流、普侨直流、新东直流、昆柳龙直流这四条将西部电力送到广东的直流线路,2023年的输送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均下降14.2%。

当前,广东正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以缓解低碳转型压力。截至2024年1月,广东海上风电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按照规划,到2025年广东海上风电投产规模将达1800万千瓦。2023年,广东有两台核电机组获批。

在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承压的同时,不少省(区、市)在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也面临压力。“十四五”前两年,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后,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地区能耗强度下降仍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

”十四五“的能耗双控压力正在向地市县区传导。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2月4日召开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管理培训暨2023年度节能考核结果说明会,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切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

能耗双控考核临近,绿电消费增长潜力大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各地将迎来能耗双控考核。相比可再生能源消纳压力,完成能耗双控考核目标更为迫切。

2024年以来,多地陆续召开能耗双控或节能工作会。内蒙古西乌旗6月4日召开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工作调度会透露,西乌旗能耗双控形势依然严峻,能耗强度增长较快,重点用能企业体量较大,每年能源消耗大,如期全面完成“十四五”预期目标任务艰巨。山西省能源局8月2日召开的全省节能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暨节能工作推进会提出,要加强节能宣传引导,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利用具有可再生、清洁、低碳的特点。在2022年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后,分解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至市场主体、激发用能单位购买绿电绿证,成为各地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水平、扩大用能空间、降低碳排放的重要选项。

除广东外,2024年,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均提出了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分解给重点用能单位。内蒙古提出,实施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承诺制等。山西要求新上电解铝项目须承诺完成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目标任务,对新上数据中心项目,支持承诺绿电使用比例超过80%的项目建设。陕西要求,纳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的30%以上,硅铁、电石、电解铝、多晶硅、工业硅、数据中心等用电量大的行业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的60%以上,还提出超出年度用能预算的企业可通过用能权交易、购买绿电(以绿证为准)等方式满足用能需求。

2024年1月31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青海省工信厅、青海省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省“十四五”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对全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用能单位试行用能预算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在总量控制指标内进行能源消费,如有超支,则超支部分应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资讯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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