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深度挖潜市内绿电资源,实施“光伏+”专项工程,加快近远海风电开发,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结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探索海洋能利用试点示范。
同时,市内绿电交易引入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多品种绿电参与交易,2024年9月起新并网发电绿电交易企业需自建或购买储能调峰能力;存量新能源原则上给予3年豁免期,后续适时予以调整。
《通知》还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落实国家绿证全覆盖等工作部署,组织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比例,加快绿证核发进度。力争到2024年6月底,本市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分布式项目建档立卡规模大幅提升。
此外,推进重点领域绿电应用。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企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一体化开发。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发展光储直柔建筑、低碳零碳建筑和产能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