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促进能源标准体系建立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新华社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能源法草案11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为适应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能源法草案二审稿于今年9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核能发电较稳定,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所不同,建议将“清洁能源”修改为“可再生能源”。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对该条作了相应修改。

草案三审稿还对能源供应企业的保供义务作了更细致的规定,增加能源供应企业“不得违法收取费用”的规定。同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加强跨省的能源应急工作,建议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等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责。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应急工作的指导协调。”

资讯来源:新华社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