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答复“关于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的函。文件明确,将积极衔接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做好青海省新型储能电价疏导政策后续研究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相关储能政策倾斜,为推动储能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件提到,青海省能源局将积极推动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调电试运行和结算试运行,验证不同条件下市场规则适用性,同时不断完善现货市场规则,争取尽早具备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条件。
并且文件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对储能项目调度运行过程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储能项目调度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我们也将强化对储能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实时掌握项目运行动态,以保障储能项目的稳定、有序运行。
原文如下:
“关于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1051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振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谋划布局储能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与市场环境,推动抽蓄、电化学、光热及新型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示范,初步形成多种技术路线、多种应用场景的储能多元化发展格局。
一、积极推动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积极稳妥推进青海电力现货市场建设,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青海电力现货市场三次模拟试运行和一次调电试运行,逐步验证了规则体系的合理性,也培育了市场主体的市场意识。2024年市场建设步伐将继续加快,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次调电试运行,规则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并发布,现货市场将逐步进入多周期结算试运行。
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调电试运行和结算试运行,验证不同条件下市场规则适用性,同时不断完善现货市场规则,争取尽早具备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条件。
二、积极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电价疏导机制等政策研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产业“五位一体”推进格局,建立适应我省实际的储能政策体系,我局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国家级专业咨询机构就新型储能电价疏导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青海省新型储能电价疏导机制研究报告》并提交省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相关储能价格疏导政策由国家层面统筹考虑制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衔接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做好我省新型储能电价疏导政策后续研究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相关储能政策倾斜,为推动储能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究完善储能调度运行规则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储能并网运行管理,我局积极对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组织编制印发《青海电网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电网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技术要求》等管理办法及技术要求,从调度管理机构职责、并网管理、调度计划管理、调度运行管理等多方面多维度对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进行完善,保障各类新型储能并网接入、调度运行有据可依。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储能项目调度运行过程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储能项目调度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我们也将强化对储能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实时掌握项目运行动态,以保障储能项目的稳定、有序运行。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青海省能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