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出现新玩法?

发布时间:2024-09-20 05:09    来源:风电世界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与较早开发海上风电的省份不同,近年刚开始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的省份,明显要更重视海上风电资源,通过成立省管平台公司,将海上风电项目的饭碗,紧紧端在自己的手里。

近日,浙江省组建了一个名为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海上风电平台公司。该公司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股55%、20%、15%、10%。

这四家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浙江省管国企。

其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其中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浙江省财政厅持股100%。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则分别由宁波市、浙江省、温州市、舟山市、义乌市、嘉兴市、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虽然均为浙江省管国企,但可以明显看出,这四家企业在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所起到的作用与角色有所不同。浙江省能源集团更偏向于获取海上风电资源并开发项目;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偏向于供应风电机组(该公司为运达股份的大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负责海上风电所需的风电母港建设运营;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则可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提供高性能材料乃至控本支撑。

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成立,正值浙江开始大力推进省管海域风电开发之时。2个月前,浙江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专题推进会。会议强调,全省能源系统要坚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海上风电“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全面强化省级统筹,做到全省一盘棋,打造“海上风电看浙江”新名片。由此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成立无疑在项目开发层面,做到了“全面强化省级统筹”。

事实上,在浙江省以前,已经有一些省份通过成立省级平台公司,获取省管海域风能资源,开发风电项目。已经形成了海上风电开发,省管国企占优明显的趋势。

2020年7月,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揭牌。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股60%、20%、20%。

其中,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公司,而后者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持股100%。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为基础成立的大型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可见与风电开发具有较密切关系,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只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被广西持股,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立后,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参与广西海上风电项目竞配。2022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示文件,提及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规划的A、F1、F2场址,规划装机容量共180万千瓦)由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此外,该公司还参股钦州90万千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2022年11月,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又成立了旗下公司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专注于对广西首个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这家公司由广西投资集团控股,中广核持股34%,华润电力新能源持股10%,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1%、1%。

在笔者看来,省管国企或平台公司深度参与省管海域风电开发,与近年来地方政府对于海上风电认知程度的不断提高有关。海上风电开发涉及产业链条长,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也能够提供源源不断的财政收入。并且,海上风电投资额巨大,也存在一定的开发风险,需要有实力有担当的企业参与。

一些省份,既有风电开发、风机生产、港口建设运营国企,又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由这些国企组成开发公司实施海上风电开发,不仅能尽可能将海上风电开发收益留在当地,也有效保证海上风电开发质量,对地方而言也算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这样的方式也会将一些央企或外省国企、民企拒之门外,对通过更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项目开发效率,降低项目开发成本有一定影响。

资讯来源:风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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