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分时电价调整:新增午间谷电2小时,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发布时间:2024-09-20 11:09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9月18日,黑龙江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新增12:00-14:00为低谷时段,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新的分时电价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黑龙江电力负荷特性和新能源消纳等情况,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

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

此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今后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适时启动尖峰电价。

黑龙江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是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22〕55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6:00-7: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22:30-5:30;其余为平时段。其中:7月至9月、11月至次年1月高峰时段中16:30-18:30为尖峰时段。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网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