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近日印发电力相关细则明确对独立新型储能等有偿一次调频补偿

发布时间:2024-09-18 11:09    来源:红网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日前,《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明确纳入本细则管理的独立新型储能容量不低于4MW/4MWh,明确有偿一次调频补偿 ,对一次调频贡献率满足要求的发电侧并网主体、独立新型储能、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最大可调容量5MW及以上)进行补偿。

其中,小扰动补偿200元/MWh,大扰动补偿1000元/MWh,模拟扰动补偿450元/MWh。

对于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H2300(元/MWh)。

H2为独立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补偿系数,取值为1。直控型可调节负荷调峰补偿为450元/MWh。

另外,有偿无功服务补偿: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多吸收的无功电量进行补偿,补偿价格为50元/MVarh。

电网投资的调相机,调相运行补偿标准,暂取20元/MVarh。

AVC:投运率在98%以 上、调节合格率在95%以上的,按机组容量和投用时间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取0.1元/MWh。

黑启动:常规机组暂定按10万元/月·台补偿,成功后的并网主体获得100万元/台的调用补偿费用。

稳定切机服务补偿:具备稳定切机功能时间、影响电量给予补偿,每台稳定切机影响电量补偿标准,取300元/MWh。

同步调相机转动惯量补偿标准,取100元/Mvar。

爬坡补偿:0.5小时爬坡预备补偿标准取35元/MWh,爬坡补偿取15元/MW。

此外,《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新型储能应具备一次调频、AGC功能、动态无功补偿功能。20MW/20MWh及以上的新型储能实施一次调频性能考核。

资讯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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