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贵州能监办印发《贵州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而独立储能参与报价上限为30元/(MW·日)。
文件指出,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须按并网管理有关规程规定装设AGC装置,同时AGC装置性能指标满足调度运行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未提供爬坡辅助服务的统调发电机组、集中式并网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按当日上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分摊费用=当日上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统调发电机组当日总上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风电场当日总上网电量+省内参与分摊的所有光伏电站当日总上网电量+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当日总上网电量)]×(爬坡辅助服务当日总补偿费用-当日考核费用)。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