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大纲》(A2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关键词:

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大纲》(A2版)的通知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大纲的请示》(华能昌核安〔2024〕112号)、《关于审查〈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大纲〉(A2版)的请示》(华能昌核核〔2024〕19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大纲》(A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在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我局批准的调试大纲,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确保调试的安全和质量。调试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异常,应及时向我局和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1月26日

资讯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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