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独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综合考虑河北省电力系统实际和新能源项目消纳需要,2025年拟安排独立储能项目700万千瓦,其中河北南网300万千瓦、冀北电网400万千瓦。
各市要严格按照储能规模、布局、电网接入点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单体独立储能项目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2小时。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要求的电站规模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
列入开发建设计划的独立储能项目,电化学类项目应于计划下达后9个月内开工、15个月内并网;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其他技术路线项目应12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并网。项目实施主体要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批复的规模、时限开展项目建设。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取消年度建设计划,未按计划并网的项目不再享受容量电价和容量租赁等支持政策,企业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通知表示,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2025年独立储能项目接入工程建设或设备改造,原则上应与储能电站项目同步投运,确保储能电站项目按期并网。
独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严禁各市以任何名义强制要求储能企业配套产业,增加企业负担。
附:2025年独立储能项目推荐接入站点统计表
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