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压实供气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服务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国际能源网   关键词:天然气供应,供气企业,天然气产业,

据能源圈了解到,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据悉,其中天然气方面明确提出:

1、现行《中央定价目录》明确天然气直供用户的用气价格为市场调节价,有相关需求的天然气直供工业用户可直接通过供需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协定用气价格;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

2、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1万以上的部分可执行0.1—0.3元/立方米的配气价格优惠。

3、下一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积极向中石油、中石化反映我市工业企业用气成本问题,加大本地留存优惠气比例,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指导国际复材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沟通衔接,压实供气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强化年度合同签订及严格履约,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服务。

全文如下:

曾庆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提质增效的建议》(第0698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产业补链强链延链的建议

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作为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的关键基础材料和高成长性产业集群之一,将得到重点支持和快速发展。2023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印发《重庆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根据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发展现状、优势、不足和未来发展趋向,立足“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实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的发展愿景,利用优质玻纤产能,大力拓展能源和资源消耗低、碳排放低、本地产业又迫切需要的复合材料下游产业,着力实施补链强链延链,企业主体培育、应用开发推广等行动,科学谋划并推动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正积极进行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依托我市新能源汽车、电子、装备等现代制造业优势,在保持适度合理的玻璃纤维产能规模的同时,重点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用集成化、大型化的复材零部件,智能家居及笔电用轻薄化制件及高端的PCB,玻纤聚氨酯门窗,光伏边框支架等复合材料产业,最大限度延伸产业链、强化链上的创新合作,提升价值链。

为做好政策和具体项目支持,2024年1月,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4〕7号),指导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项目积极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对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先进材料产业项目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对建设新材料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以及搭建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重点应用场景的企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持续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等方式推动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重点支持产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细分领域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下游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建设,激发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活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关于持续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的建议

(一)电力方面。

由于重庆山地丘陵为主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限制,为了向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电网建设投资大、建设难度和维护成本较高,但电量负荷密度和消费规模较低,加之我市水电资源缺乏,电煤运输成本高,导致我市电价高于周边四川、贵州等省份。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努力降低供电价格。一是全面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784号)等政策规定,鼓励支持我市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直接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通过优化购电策略争取降低用电成本。二是推动光伏、储能建设助力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023年以来,我委积极推进用户侧光伏、储能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投运分布式光伏项目1069个项目,装机64.07万千瓦,同比增长了249.9%,企业通过建设用户侧光伏自发电降低综合用电成本效果明显。目前,我委正在编制《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将组织进一步全面梳理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厂房屋顶资源,鼓励在屋顶面积充裕、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电力负荷较大的新建产业园区和工业厂房屋顶,连片推进用户侧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到2026年,全市新建厂房屋顶用户侧光伏覆盖率超过50%(示范区超过60%),全市用户侧光伏装机累计超过150万千瓦,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全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网公司总部支持,足额落实2024年外购电协议额度和通道资源,积极争取计划外四川水电和三峡增发电,推动疆电、川电、藏电、陕电等优质低价电源入渝,提高绿电占比,以保障我市电力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用电成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

(二)天然气方面。

现行《中央定价目录》明确天然气直供用户的用气价格为市场调节价,有相关需求的天然气直供工业用户可直接通过供需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协定用气价格;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按照国家“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市、区(县)两级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调整上游门站价格时,原则上应联动调整下游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鉴于国家核定的我市基准门站价格较低,因此,联动调整后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总体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1万以上的部分可执行0.1—0.3元/立方米的配气价格优惠。

国际复材所用天然气目前由渝川燃气供应,2023年供应天然气供应保障率100%,供应模式为“城市燃气企业转供”。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城市燃气企业转供价格”采取最高价政府定价机制,由“基准门站价+配气价”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重庆市基准门站价为1.52元/方),最高价和配气价由市、区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定,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以保障供用气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2023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内容,中心城区城燃企业转供工业企业最高销售价格为:非采暖季(4—10月)3.1元/方、采暖季(11—3月)3.612元/方,经核实,渝川燃气2023年供应国际复材平均气价较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指导价格低8%—26%。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积极向中石油、中石化反映我市工业企业用气成本问题,加大本地留存优惠气比例,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指导国际复材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沟通衔接,压实供气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强化年度合同签订及严格履约,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服务。

三、关于支持复合材料推广应用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市住房城乡建委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目前我市已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J50/T-451-2023),为规模化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示范提供了标准规范和技术路线支撑。推广应用高性能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是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的关键,鉴于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作为玻璃型材具有优异的绝热性、与建筑墙体更相近的膨胀系数,赋予更好的隔音、隔热性,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将其作为绿色低碳材料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一是将部分型号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玻璃型材纳入《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目录》,全市新建建筑工程均可选用。二是正组织编制《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高效节能门窗构造图集》,推动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规模化应用。三是建立了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已纳入多家企业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作为绿色建材使用,目前,我市已有九龙坡大健康产业物流中心、璧山高新实验小学等多个项目应用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型建筑节能门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支持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门窗生产企业参与川渝住博会、智博会等展会和配套论坛相关宣传活动,推广应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节能门窗,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提升建筑能效。

四、关于激活创新要素、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创新能力的建议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一是支持建设高端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聚焦行业前沿和产业共性需求,推动整合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各方资源,推动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成果孵化扩散,赋能产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先后在硅基混合集成、干净空气新材料、航空航天关重件、特种环境通信等领域累计建成了11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各平台创新成果显著:发布4套硅光工艺PDK,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成功研制“核级高效空气过滤纸”,航空用隔音隔热棉已装备C919大飞机;突破宇航级钛基合金板箔材制备等6项关键技术;突破5G+TSN融合技术,关键指标达国内一流水平。二是大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23年我委发布2批次《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支持600余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项目3000余项,其中联合开发项目249项,涉及我市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及北京、上海、成都等市内外高校、院所30多家。三是组织开展产业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为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我委已启动2024年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征集工作,通过“揭榜挂帅”形式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创新联合体征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等需求项目70余项,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下一步,我委将组织纤维及复合材料重点企业系统梳理产业链各环节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协同攻关,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积极支持国际复材等重点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支持国际复材与国内外汽车龙头企业深入合作,联合打造汽车用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国际复材培育组建面向低碳材料方向的研究院所,不断完善材料物性数据库,在增强材料、基体树脂、工艺工装、分析检测方面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建设全国领先材料研发平台。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产业等,鼓励链上企业合作共建新一代高频通信用关键材料的研发平台,力争在低介电、高透波的PCB和结构功件方面取得突破,更好支撑AI、超算等高端智能化产业。

市教委支持打造校企深度合作共同体,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骨干先进材料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推进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布局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市级创新平台20余个,建成国际复材牵头、几十家企业和高校等参与的重庆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同时,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利用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平台,支持重庆大学等高校与国际复材等从事纤维及复合材料行业企业共建新材料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开展纤维及复合材料相关专业研究生定向培养试点,实现产学研良性互动。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推动我市纤维及复合材料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重庆高校科研顶层设计,与市科技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推动高校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完善高校科技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校企双方围绕重点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互派科研人员,推动产学研有机融合,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二是鼓励高校持续围绕先进材料轻量化、功能化需求,聚焦纤维及复合材料在风电、光伏、汽车轻量化、空气净化、节能建筑、航空航天及电子等领域零部件及结构件上的应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将纤维及复合材料打造成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市科技局加快建设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科创高地。一是组织编制《新材料技术图谱》。梳理新材料领域优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出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等技术创新发展重点方向、重点项目和路径措施等,形成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规划。二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先进材料重点专项,组织实施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难题。近两年,支持国际复材、再升科技、华峰氨纶等公司围绕纤维和复合材料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研发,支持项目经费1000万元以上。三是强化平台支撑。在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领域,布局了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研发平台,引进了哈工大重庆研究院、北理工重庆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四是搭建科技服务体系。依托涪陵、长寿重点化工企业组建重庆市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了与区县、高新区及各产业园区的合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核心技术,面向国家重大科技需求、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在纤维及复合领域加大关键技术和产业支持力度;二是建设一批高能级平台,支持产学研合作建设创新综合体,在高分子纤维、碳纤维、玻璃纤维、纳米复合材料、柔性材料等前沿领域,布局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三是引进培育一批科技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市场主体。

市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重点产业,聚焦高精尖缺,持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活动出台新重庆引才计划,围绕新材料等领域精准开展引才活动,全面迭代升级引才政策。集中引进前沿新材料优秀人才40人、纤维及复合材料优秀人才14人,柔性引进了张立群、张联盟两位院士,引进国内外青年博士、新材料顶尖人才等各类人才35人。二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依托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举办新材料产业国际人才合作专场活动,揭牌成立中国(重庆)天然气化工新材料研究院、中国(重庆)新能源金属材料工程中心、中科(西部)科创产业园、重庆先进材料产教联合体化工新材料学院4个创新平台。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结合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认真研究,加大紧缺型人才引培力度。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加强新材料产业人才供需的精准预测,高质量办好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入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系列引才活动,引进一批新材料高端和领军人才。二是加强人才集聚。通过引才平台打造、人才市场建设、“智能+技能”工匠培育等方式,高水平培育新材料卓越工程师,高技能共建博创园和留创园,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集聚,实现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优化人才服务手段。依托“渝才荟”服务平台,建立全市人才工作一体化协同机制,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联互通”和“一件事一次办”,不断优化人才服务手段,提升人才服务质效。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资讯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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