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圈了解到,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5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据悉,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5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7.000000万元,最高限价97.000000万元,采购需求包括1套5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该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根据招标公告显示,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此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括: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文如下:
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5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oitccas.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40270117-1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5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itccas.com
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科创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4、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411-84379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王琪 010-6829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王琪
电 话: 010-682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