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海事服务产业体系,提升国际航行船舶服务能力。到2030年,保税船用燃料年加注规模达1230万吨,外轮年供应货值达60亿美元,外轮维修年产值达140亿元。根据国家授权,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船用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支持在舟山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以加工贸易方式开展保税船用生物燃料油等混兑调和、出口业务。
积极开展生物燃料油、绿色甲醇、液氢、液氨等新型绿色船舶燃料加注试点。开展锚地航修试点。培育海事电商服务平台,推动“自动审核”智慧通关,对保税仓库内专用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货物试行“先供船、后报关”。打造“浙江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相关企业优化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