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2号建议的答复
刘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帮助单独保留煤矿扩大矿区范围 充分释放煤炭产能实施细则的建议》(第742号)由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分办。结合省能源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您关于出台帮助单独保留煤矿扩大矿区范围,充分释放煤炭产能实施细则的建议,局党组迅速安排相关工作,明确督办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研究办理。经核实相关情况,局分管领导、承办处认真组织研究,对您所提建议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出台帮助单独保留煤矿扩大矿区范围,充分释放煤炭产能实施细则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曲靖市沾益区煤炭产业的发展,积极指导播乐煤矿开展煤矿项目建设工作,现已完成播乐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和生产能力确认工作。
(二)省能源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完成了曲靖市沾益区罗木矿区总体规划和批复工作。矿区总体规划已充分考虑了沾益区煤炭资源条件,按照合理利用煤炭资源的原则,矿区规划对播乐煤矿规划井田进行了合理划分,规划播乐煤矿建设规模60万吨/年,为沾益区煤炭资源配置提供规划支撑,为播乐煤矿预留了发展空间。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46号)印发后,省能源局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加快制定出台煤矿平面扩界、扩能和煤炭资源配置等政策文件。下一步,省能源局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支持指导播乐煤矿开展增扩资源等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