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ST 航高发布公告称,2024 年 5 月 30 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 0.96 元/股,首次低于 1 元。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3 条之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指出,因公司 2023 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尚未收到具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