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7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取消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关键词:火电项目,火电建设,热电联产

  8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鞍山市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议(第1486号)的答复显示,该项目业主明确表示不再进行项目建设,鞍山市政府也表示无法在短期内落实项目后续业主,我委将相关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取消了鞍山热电联产项目。

  详情如下: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鞍山市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议(第1486号)的答复

  韩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鞍山市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火电对于满足地区电力热力需求、促进新能源消纳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火电行业发展,积极支持火电项目科学合理布局。为支持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委十二五期间就曾多次与国家能源局沟通争取大型热电联产建设规模,2015年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我省70万千瓦省内自用热电联产项目并开展前期工作,省政府将其用于支持鞍山市热电项目建设。多年来,该项目因土地、资金和热负荷协议等前期外部建设条件无法落实,始终未能开工建设。2023年,国家能源局将鞍山热电项目纳入进度滞后规划内煤电项目,并要求我省进行整改,对于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要按相关程序尽快优化调整。经沟通,项目业主明确表示不再进行项目建设,鞍山市政府也表示无法在短期内落实项目后续业主,我委将相关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取消了鞍山热电联产项目。

  您为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建议,对于我们下一步加快推进火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电力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考虑到鞍山市是全省唯一没有大型热电联产的城市,下一步,待鞍山市落实项目业主、选址、用地和供热负荷等外部建设条件后,我委将结合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继续向国家能源局沟通争取新增煤电建设规模,为支持鞍山市加快绿色发展,实现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强省和全面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资讯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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