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扑灭24h后观察有无复燃、爆炸现象!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关键词: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

3月10日,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不小于100kWh的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额定容量小于100kWh的电池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三元体系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文件要求,起火后持续燃烧1min,手动启动火灾抑制装置,记录明火扑灭时间。明火扑灭30min内,每隔3min启动引燃装置点火一次。明火扑灭24h后,试验结束,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复燃、爆炸现象。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的测试是对电化学储能系统进行的火灾测试,测试过程中可能导致爆炸、有毒有害气体的释放、腐蚀液体的排放等,试验过程中有危险电压存在。试验操作应由专业试验人员完成。

原文如下:



资讯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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