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批准新条例 加强煤矿区规划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23    来源:   关键词:煤矿区规划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DRC) 是中国最高经济规划师,周一批准了一项关于全国煤矿区规划和管理的法规,作为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和确保可靠能源供应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该条例称,对于年总开采能力超过 1000 万吨的煤炭产区,综合开采计划应首先由省级煤炭开采管理部门审查,然后提交国家发改委审批。根据将于 2012 年 7 月 3 日生效的法规暂行版本,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基准为 300 万吨煤炭。

该条例规定,年总产能不超过 1000 万吨的煤矿区综合规划须经省级煤矿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备案。

该法规还指出,对于对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矿区,其采矿计划可以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组织和实施。该法规将于 2025 年 2 月 1 日生效。

中国通过提高新能源发电容量,同时保持火力煤发电作为能源供应的关键备用,继续追求其双碳目标。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中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32.3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4%,其中动力煤装机容量达到 14.3 亿千瓦。

今年前10个月,全国大型企业原煤产量达38.9亿吨,同比增长1.2%,为同期最高水平。

据新华社报道,煤炭运输方面,自 11 月以来,中国铁路部门平均每天完成 87,680 次煤炭运输,同比增长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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