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印发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12月10日,西北能监局印发《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供调频服务的主体包含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价格范围暂定为0-15元/MW。

现阶段,陕西调频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分步出清,待条件具备后,实现调频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联合出清。经营主体以AGC单元进行申报,同一家调频服务提供者拥有多个AGC单元时,应分别申报。各AGC单元需申报的内容为调频里程价格和参与竟标的调频容量。

陕西调频市场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按效果付费。新型经营主体单个AGC单元的中标调频容量不超过系统调频容量需求值的10%,全网新型经营主体中标调频容量之和不超过系统调频容量需求值的35%,调度机构可根据电网安全运行需要调整该比例。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通过市场机制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xbjscjy@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4年12月10日

资讯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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