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培育3—5家新型储能千亿元级企业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日前,工信部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

安全是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根基。《行动方案》要求,新型储能系统能量转化效率显著提升,热滥用和过充电不起火、不爆炸,实现新型储能电站电池模块级精准消防,保障全生命周期使用的安全可控。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更好满足电力、工业、能源、交通、建筑、通信、农业等多领域应用需求,为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安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能量转化效率。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加快提升技术经济性和系统能量转换效率。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鼓励结合应用需求探索开发多类型混合储能技术,支持新体系电池、储热储冷等前瞻技术基础研究。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吉瓦/128吉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约86%,产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以锂电池为代表的储能产品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供需失衡。基于此,《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新型储能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引导企业把握发展节奏,结合区域内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有序部署产业规模。鼓励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矿产资源充足、运输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丰富的区域聚集。支持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地聚焦新型储能领域,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战略引领、创新驱动、专业赋能的产业发展格局。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效联动发展。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完善配套体系,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推动形成产业链融通发展的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各地区科学有序布局新型储能制造项目,依托研究机构开展行业运行监测预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技术,储能可广泛应用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用于改善新能源电源的系统友好性、支撑新能源高比例外送以及替代输配电工程投资、峰谷价差套利等。《行动方案》指出,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积极鼓励火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探索开展新型储能配合调峰、调频等多场景应用。拓展风光储氢等新能源应用场景,打通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链,推动多能互补高效利用。针对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富集且本地消纳能力较低的地区,探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用户侧储能多元应用。面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通信基站、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公路服务区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和用电量大的用户,推动配置新型储能。

当前,新型储能产业正积极“出海”。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为代表的“新三样”出口市场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前三季度出口额7578.3亿元,占我国出口总值的4.1%。

“巩固拓展新型储能出口竞争优势。”《行动方案》指出,探索将加强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纳入“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框架,加强与相关国家资源战略、政策、标准等对接,积极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充分发挥国内行业组织和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协调、自律作用,防范出口领域恶意竞争,共同维护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支持高质量“引进来”,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对华投资,强化与国际性经贸组织、行业商协会、专业投资机构高效互动,建立完善市场化、常态化合作对接机制;推动高水平“走出去”,支持新型储能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布局,研究海外布局指引,引导企业制定因地制宜的出海战略和布局方式。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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