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示2024年第一批(总第一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获悉,11月14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示2024年第一批(总第一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电投零碳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计五家虚拟电厂此次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 日,时间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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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示发布前一天,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江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经营主体市场注册、现货专项注册、入市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虚拟电厂、独立新型储能等的注册要求和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获通过,虚拟电厂、独立新型储能等可首次参与本次现货结算试运行。

结合现货市场试运行以及此次公示的虚拟电厂具体名单,江苏省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有望获得突破。

江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经营主体市场注册、现货专项注册、入市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的注册等的具体要求如下。

独立新型储能

已在交易平台完成信息登记的独立新型储能,考虑登记过程均已参照市场注册要求执行,登记信息持续有效,本次将自动转换为市场注册信息,无需重复注册。

同时,后续新并网的独立新型储能可在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市场注册”业务,取代原信息登记工作。拟首次参与后续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或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需按要求完成市场注册、现货专项注册及入市申请工作。

为简化手续并规范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1. 独立新型储能选择办理市场注册业务时,应根据电力交易平台独立新型储能市场注册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储能项目信息,上传工商营业执照、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扫描件。

2. 已市场注册生效的独立新型储能,需登录电力交易平台,选择“数字交易大厅”“入市申请”业务,线上勾选参与中长期市场或现货市场的储能项目单元,补充填写储能项目单元“江南/江北”地理分区、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独立新型储能信用承诺书等附件,具体操作方式见电力交易平台独立新型储能入市申请业务操作手册。

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需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成为合格市场经营主体。拟首次参与后续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或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按要求完成市场注册、现货专项注册及入市申请工作。为简化手续并规范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一)拟参与2024年江苏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应根据电力交易平台虚拟电厂市场注册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并生效后,方可办理后续履约保障凭证缴纳、调节性资源(如二类用户)签约等业务,市场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方面,虚拟电厂注册需符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中的各项注册条件。

注册审查时,交易中心收到虚拟电厂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核验。对于提交的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虚拟电厂需按驳回理由对注册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关于注册公示与生效,通过形式审查的虚拟电厂,交易中心将其注册条件和信用承诺书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场注册生效。

(二)虚拟电厂履约保障凭证缴纳、与调节性资源签约(如二类用户)等业务参照售电公司办理。

(三)已在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虚拟电厂,需登录电力交易平台,选择“数字交易大厅”“入市申请”业务,线上勾选已建立零售代理服务关系且拟参与现货市场的二类用户,补充填写二类用户全部户号的“江南/江北”地理分区、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虚拟电厂信用承诺书等附件,具体操作方式见电力交易平台虚拟电厂入市申请业务操作手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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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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