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有待多路径破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能源消纳问题迫在眉睫,各方需统筹解决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应结合消纳能力科学安排新能源开发布局、投产时序、消纳方向,护航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新能源高速增长形势下,如何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持新能源合理利用水平,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近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就提及新能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话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背景下,新能源消纳问题迫在眉睫,各方需统筹解决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以及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之间的关系,并结合消纳能力科学安排新能源开发布局、投产时序、消纳方向,护航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消纳问题显现
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成为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里程碑。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容量2.93亿千瓦,同比增长138.0%,其中风电新增装机759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7亿千瓦。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10.51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为29.2亿千瓦,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共占50.4%。
不过,在新能源装机喜人增长的同时,局部地区消纳问题也日渐凸显。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显示,13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1%、光伏发电利用率96%,均同比下降。
上述《报告》也提到,5省部分地区不顾自身消纳、外送和配套保障能力上马新能源项目,个别已投产项目2021年以来已累计弃电50.13亿千瓦时。此外,50个沙戈荒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 。401个子项目中,有385个单体规模小于要求的100万千瓦,增加配套电网建设与并网难度。
对此,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目前新能源的开发比十四五规划提速很多,十四五的目标是在2030年风光装机量达到12亿千瓦,但目前看来,2024年就已能达到12亿千瓦的装机量,整整提前6年。在这种情况下,确实会造成消纳和装机不匹配的情况。
目前,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情况整体上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良性态势,但当前电源开发速度快于配套建设,电网投建滞后限制并网能力,系统成本将增加。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彭澎还指出,目前风光大基地比较集中,即便是有接网条件、能够消纳,也还要取决于买方的意愿。由于我国用电量高峰时段逐步集中,傍晚是顶峰时段,进一步提升了消纳难度。
协同发展存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配套电网建设需求大幅上升,但目前我国新能源项目与电网建设的协同还有待提升。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总规划师张益国指出,一方面,部分地区在研究新能源发展规划时重点考虑资源条件,并未充分考虑并网送出和消纳,新能源规划规模与电网输变电能力、电力负荷消纳能力等未协同匹配。另一方面,电网送出往往与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难以匹配。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起步早、本体工程建设快,大部分可以做到当年核准、当年开工、当年投产,而配套的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新能源配套接网工程从纳入规划、可研批复、建设投产所需时间比新能源项目建设工期一般要多半年甚至近一年时间。此外,受限于用地政策等因素,部分地区新能源开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电网规划难以与之匹配。 张益国指出。
此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 也对电网建设形成挑战。孙传旺认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 会增加电网建设规划的复杂性,提高负荷预测和电压稳定性评估等方面的难度。同时,将增加电网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包括变电站与输电线路建设等,还带来电网并网运行的技术挑战与安全风险。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消纳能力,科学安排集中式新能源的开发布局、投产时序和消纳方向,指导督促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布局,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落实,加强新能源与配套电网建设的协同力度。对列入规划布局方案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风电光伏基地与配套特高压通道开工建设的时序要求,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放宽利用率目标
针对如何破解消纳难题,孙传旺建议,短期内,应根据电力市场需求、自然资源禀赋、电网建设规划,统筹新能源项目布局、规范审批流程、强化项目监管力度;长期看,要加快推进电网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建设,提升并网能力、扩大跨区输电范围、增强系统调节范围。
彭澎则认为,价格信号可以明确引导需求,解决新能源消纳还是要推进市场化方式,吸引更多的用电需求集中在光伏发电时间段,未来一些与之配套的商业模式也会出现,在用更多绿电的同时,风光企业也能够实现合理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张益国提到,该项政策条款的出台,将最大限度尊重企业的开发意愿和自主选择,即在满足收益率和全社会成本最优的前提下,对于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和项目允许适度弃电以提升开发规模。同时,考虑我国国情,对于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也未完全放开,既要充分考虑新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适度放宽并提出合理利用率目标,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支撑双碳目标如期实现;也要避免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盲目发展,建而不用造成巨大浪费;还要督促电网企业和社会各界采取更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
通过明确利用率目标,可引导新能源项目在电力消纳能力强的地区优先布局;同时完善市场机制,从而有效反映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成本收益,矫正过高利用率目标带来的市场扭曲。另外,强调消纳能力动态评估的作用,有助于科学规划新能源项目的投产时序与开发布局。 孙传旺表示。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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