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公布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8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据悉,针对王振新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氢能标准制定和公众认知的建议》,吉林省能源局对此进行了回复。
其中明确提出:
1、下一步,吉林将紧紧围绕“氢动吉林”行动部署要求,紧盯氢能产业发展前沿,深入推动氢能标准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吉林省氢能产业和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2、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根据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求,积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配合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省内单位参与电解水制氢、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
3、推动产-学-研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快在电解水制氢、氢燃料电池等领域的技术攻关,依托一汽集团、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等单位加快氢能核心技术研发。
4、鼓励氢能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体验氢能技术产品,提升社会对氢能利用的认可程度。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
全文如下:
吉能法规〔2024〕111号
王振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氢能标准制定和公众认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1:通过氢能相关研-学-产-用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组建相应的产业协会,积极制定相关行业或国家技术标准,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一)超前谋划布局。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我省正式出台了《“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方面进行了超前谋划。《规划》明确,实施氢能技术机制创新工程。搭建氢能产业科研创新平台,凝聚发展动能。推动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和吉林大学等省内科研机构、知名高校、相关企业联合组建省级氢能综合研究院,合力搭建科研平台,加快集聚人才、 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我省氢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构建协同共享的创新网络,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实现氢能科技项目成果转化高质量高效率实践应用。建立氢能检测服务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协同省内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针对燃料电池、电解槽等系统装备在线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以及容错控制技术、燃料电池对标测试等氢能检测服务技术展开研究,逐步建立氢能检测服务体系,推动开展全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构建具有业内一流水平的氢能与燃料电池产品检测服务体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23号)也明确,成立吉林省氢能产业联盟,组织国内领先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头部企业,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平台,推动氢能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创新、资源整合、示范应用。重点在“绿色吉化”(氢基化工)、交通运营、基础设施、天然气掺氢、储能调峰、氢气储运、装备制造、研发平台、标准体系(质量技术基础方面)等九个方向开展示范。对标准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
(二)抢先布局新赛道。2023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1号)正式发布,《通知》中的《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明确,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速推进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政府力量,鼓励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应化所、一汽集团等大校大院大所大企合作,推动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创新资源整合,建立更加协同高效的氢能产业创新体系。集中力量解决氢能领域卡脖子问题,力争在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膜电极组件等高价值核心材料和零部件上尽快取得实质性技术突破,推动“制、储、运、用”各环节关键技术持续迭代,为氢能产业发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氢能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体验氢能技术产品,提升社会对氢能利用的认可程度。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聚焦《“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确定的战略布局和六项重点工程,合理统筹产业发展时序,重点在氢基绿能、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氢电协同、氢气储运、装备制造、研发平台、标准体系等8个方向开展示范,推动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7月,省科技厅牵头组建了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暨揭牌仪式。
(三)加强技术创新。我省在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同时,也十分注重技术创新,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吉政发〔2022〕22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措施》)第4条明确,支持氢能前沿技术研究。围绕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点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安全技术研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第6条明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创新主体建设氢能产业研发设计、中试集成、测试验证等产业支撑平台;支持龙头型、平台型企业以及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在省内组建氢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给予资金补助。第19条明确,支持标准制修订。对主导制修订氢能产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省域内单位,以及省域内有关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的技术先进、自主创新、效益显著、管理规范的团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政策鼓励和技术创新,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供成熟的产业依托和试用平台。推动产-学-研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快在电解水制氢、氢燃料电池等领域的技术攻关,依托一汽集团、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等单位加快氢能核心技术研发。
(四)创新发展模式。“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我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加快推进氢基绿能项目建设,为制定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条件和政策保障。《支持政策措施》第14-16条明确,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氢能产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用于支持产业项目投资或落地;鼓励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机构设立主要投向氢能产业企业的投资机构;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研究制定适合氢能领域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支持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面向氢能产业领域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为氢能领域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年产绿氢5000吨以上(含5000吨),且获得贷款的氢能新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原则上年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获得银行贷款的氢能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不超过2%、单个企业不超过600万元的普惠性贴息支持;重点支持氢能企业租赁关键设备和生产线用于省内研发、建设、生产环节,对融资租赁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给予费率不超过5%、时间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投资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或现有企业新增项目,经认定属填补我省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或延伸、强化产业链的,给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上述鼓励投资融资政策,丰富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氢基绿能项目建设,带动和促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厅将根据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求,积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配合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省内单位参与电解水制氢、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
关于建议2:开展氢能相关科普教育,在科技馆等科普场所展示氢能相关科普展品
《规划》明确,加强舆论引导。鼓励氢能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体验氢能技术产品,提升消费者对氢能利用的认可程度,形成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规划》要求,我局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氢能相关科普教育,为将来氢能源的普及应用打好基础。
一是开展全省“科技活动周”活动。2023年5月20日至31日,省科技厅会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联合举办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开展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期间,包括吉林省各有关部门、承办单位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近百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超过百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涉及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报道达百余篇,新媒体报道总点击量超过500万人次。
二是举办吉林省科普讲解大赛。2023年6月18日,省科技厅举办了“2023年吉林省科普讲解大赛决赛”,选拔出的优秀科普讲解、科普传播者,扩充了我省科普人才资源储备。还组织开展了2023年吉林省科普基层行活动。2023年10月25日至26日,在吉林市、延边州先后组织了包括氢能相关科普展品、“流动光科馆”科普大篷车巡展、航空航天科普知识讲座、社区科普展览、科技创新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向学校、社区等单位累计赠送科普图书2000余册,发放科普资料3000余份,聘请专家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一线推荐科研新发现,让科学知识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氢动吉林”行动部署要求,紧盯氢能产业发展前沿,深入推动氢能标准体系建设,全力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和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