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万元/项!黑龙江发布征集2026年度氢能等领域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黑龙江科技厅   关键词:氢能政策,氢能基金,能源装备,

3月18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有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征集领域为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八个领域,对能源装备、页岩油开采、航空装备、卫星制造、生物育种、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制造、氢能等11个重点方向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原文如下: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工作安排,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征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成果转化导向,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省内企业真实技术需求,凝练提出制约产业发展关键科学问题和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沿科学问题,将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效益作为推荐和编制指南重要评价标准,促进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集聚优势科研力量集中攻克重点产业关键科学问题,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征集要求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为: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八个领域,对能源装备、页岩油开采、航空装备、卫星制造、生物育种、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制造、氢能等11个重点方向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1.需求导向。指南建议必须来源于省内企业真实需求,应充分体现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迫切需求,将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研究成果须有应用前景和就地转化条件。

2.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企业技术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应体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突出原始创新,避免偏技术应用以及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

3.规范性。指南建议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不超过150字。每项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最新二级申请代码。

4.包容性。指南建议要避免过于宽泛,应体现我省的真实需求、科研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5.安全性。推荐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科技安全风险,不能包含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

三、推荐要求

1.技术需求。指南建议须有明确的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来源,且真实有效。请企业高度重视征集工作,结合实际,将亟需解决、有真实合作意愿的技术需求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填报。本次指南征集无强制配套经费要求。技术需求填报系统2025年3月17日开放,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4月7日17:00时。

2.指南建议。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应对照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企业技术需求凝练提出关键科学问题和创新点。无对应省内企业技术需求视为无效建议,不予受理。

3.推荐单位。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省内依托单位,要结合我省优势和特色,根据科研实力、研究基础、团队力量、学科比较优势等遴选、凝练和推荐指南建议。鼓励具备较好基础研究能力,或有重大基础研究攻关需求的省内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4.指南建议人。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应承诺作为实际项目申请人,不得代他人提出指南建议。

5.限项推荐。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2),推荐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各单位应对所推荐的指南建议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凝练,并汇总填写附件1。同时需要提供相关承诺函、与企业前期合作相关佐证材料(横向合作技术合同、经费到账证明等;合作申请和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合同书等)。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汇总后,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件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崇春 高志刚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电子邮箱:hljkjtjcc2025@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7日


资讯来源:黑龙江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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