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拟对180kW以上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给予不超过1元/W补贴

发布时间:2025-02-12    来源:重庆市九龙坡经信委   关键词:氢燃料电池,氢能汽车,氢能应用,

为了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成渝氢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2025年1月,重庆市九龙坡经信委在其官网发布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明确提出对180kW以上的燃料电池产品进行1元/W的补贴,单车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政策指向性明确。此外,政策有效期也很短,仅到2025年8月31日,明显属于过渡政策。

根据《意见稿》,九龙区将在补贴资金、制氢管理、产业链协同等多个方面加大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内容包括:

氢燃料电池重大科技突破的研发类项目,最高按照研发项目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产业化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1亿元。

对额定功率在180kW以上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给予推广补助,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元/W,单次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

鼓励车企与燃料电池企业组建联合体,并参考示范城市群政策对联合体牵头企业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给予一定奖励探索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

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贷款投放。

《意见稿》有两个很有意思的点,呈现了明确的指向性。

一是明确指向大功率。对高于180kW的大功率燃料电池进行1W/元的方式进行补贴,将国补最高功率110kW标准提高至最低功率180kW,单次不超过300台,政策指向性非常明确,有望推动九龙区180Kw以上大功率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对燃料电池每kW补贴达到1000元,也极大地降低了燃料电池系统的采购成本。

二是鼓励车企下场。让车企与燃料电池汽车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对牵头企业补贴,大概率是鼓励车企加大投入。此前北京等地有过类似的政策。

原文如下: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成渝氢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征求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委按照《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渝经信规范〔2024〕16号)有关要求,形成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935854064@qq.com

2.邮递信件: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13栋(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8789897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渝经信规范〔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十四五”期间氢燃料电池及氢能汽车等整车、整机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国产替代技术等重大科研成果加速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应用,持续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助力成渝氢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速推动氢燃料电池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

(一)对已取得氢燃料电池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国产替代等重大科技突破的研发类项目,且已完成中试并取得批量装车公告目录,最高按照研发项目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产业化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1亿元。

(二)“十四五”期间,对已研制成功并投入商业应用,额定功率在180KW以上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给予推广补助,补贴标准不最高不超过1元/W,单次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

二、加速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鼓励整车企业与燃料电池系统等零部件企业形成联合体共同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对联合体牵头企业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标准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给予一定奖励。

三、加速建设氢能基础设施

国家新出台更明确的规定前,积极争取重庆市政策试点,探索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按照与化工外的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和支持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与氢能链主企业合作、合资建设综合能源站、制加氢一体站。

四、加速氢能产业人才集聚

支持培育和吸引复合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提升氢能产业基础前沿技术研发能力,利用优势企业、科研团队培育氢能技术及装备专业创新研发人才。

五、加速推动金融赋能

(一)发挥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产业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带动各类资本参与、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化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央行科技创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贷款投放,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相关补贴申报办法另行通知。国家、重庆市后续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


资讯来源:重庆市九龙坡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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