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度第十五批招标-招标公告-高电流密度碱性水电解制氢机组动态性能测试平台搭建及控制技术开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200Nm3/h 碱性电解水制氢动态性能测试平台:
①额定工况下实测产氢量为 200Nm3/h(1atm,0°C)(单台功率 1MW)的碱性电解水制氢动态性能测试平台成套设备供货;
②供货范围内的技术工艺包设计、详细工程设计与数字化设计;
③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至运行期间必要的手续办理);
④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编程组态、工厂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FAT,包括工厂监督、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等)、包装、发运、交货、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SAT,包括开箱检查、设备通电、调试、试运行、现场交接试验及验收等);
⑤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文件编制、科研配合、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运行和维护的技术性及监督性服务等);
⑥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50Nm3/h 碱性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平台:
①50Nm3/h(1atm,0°C)的碱性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平台成套设备供货(具体部件见第二卷第五章);
②供货范围内的技术工艺包设计、详细工程设计与数字化设计;
③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至运行期间必要的手续办理);
④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编程组态、工厂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FAT,包括工厂监督、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等)、包装、发运、交货、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SAT,包括开箱检查、设备通电、调试、试运行、现场交接试验及验收等);
⑤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文件编制、科研配合、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运行和维护的技术性及监督性服务等);
⑥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3、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碱性电解槽制造商,具有自主设计、制造碱性电解槽的能力。
2、系统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资质(GC1/GC2),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文件。
3、运行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单体电解槽产氢量200Nm3/h(1MW)及以上的电解水制氢系统成套设备(含分离、纯化等)供货业绩不少于 2 项或投运业绩不少于 1 项。
4.投标电解槽应为投标方自主制造,电解水制氢设备的 IGBT 制氢整流电源(含水冷设备)、气液分离装置(含水冷设备(如需))、氢气纯化装置(含水冷设备)允许分包:
4.1 电解水制氢设备的 IGBT 制氢整流电源(含水冷设备)生产商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质量保证体系,且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电解水制氢设备 IGBT 制氢整流电源的供货业绩;
4.2 气液分离装置(含水冷设备(如需))的生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及以上(D、A1、A2 均可)的证书,或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证书;且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气液分离设备的供货业绩;
4.3 氢气纯化装置(含水冷设备)的生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及以上(D、A1、A2 均可)的证书,或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证书;且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氢气纯化设备的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17:00。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