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绿色能源车辆示范应用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键词:氢能源公交车,氢能产业,氢燃料电池汽车,

2024年07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公交车更新替代,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绿色能源车辆示范应用,推动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分别下降1%、0.7%。

2、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鼓励更新机场10年以上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

全文如下:

黑政办发〔2024〕2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全省幸福龙江建设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推进今年20件民生实事作为幸福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担当。将民生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抓,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民生实事涉及的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三、确保实事质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全面完成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涉及室外施工作业的民生项目,要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工。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民生实事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

四、建立落实机制。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项民生实事牵头单位推进落实,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并向省政府报告。建立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按月通报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建立督办机制,由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定期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民生实事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机制,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五、系统谋划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扎实办好2024年度20件民生实事的同时,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中省直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聚焦关键重点领域,项目化工程化谋划2025年度民生实事,于10月底前报省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幸福龙江的意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以下20件民生实事。

1.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精准锁定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银行柜面开设服务专窗,引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就业政策享受等高频服务事项,全省建成30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计划,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全年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19.6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加强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面向在岗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农民工群体,分类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健全以培训后取证和就业为导向的阶梯式补贴机制,累计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以上。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首批创建5个标准化“安薪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在建项目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友好要求。加大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培育力度,2024年新增不少于三座城市纳入省级培育名单。加大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力度,2024年建成100个儿童友好社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4.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逐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新增优质幼儿园120所、优质学位3万个左右,将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与评价制度改革相互链接,推动幼儿园办园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挖潜扩容现有优质学校资源,高水平办好新建学校,新增优质义务教育学位8.51万个。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项目创建工作,创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基地5个、学校86所、学科82个、课题100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5.深化职业教育贯通融通。持续推进职业学校贯通培养,试点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县域落地人才。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新增40所左右职普融通试验学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6.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县域医共体组织管理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全省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7.开展城市三甲医院“包县”帮扶。选派43所城市三甲医院与省内67个县结成包扶对子,通过派驻专家、建设“名医工作室”、人才培养、远程协同、科研协作等措施,推动实现县域诊疗能力提升,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实现县域具备独立诊疗能力的分级诊疗病种数量不低于100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8.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为目标,在前期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呼吸、儿童、中医(肿瘤)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9.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百村(社区)示范、千村(社区)工程、万户受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为牵引,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高质量开展,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环境改造、生活辅助器具安装、智慧安居监护设备配置等,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完成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10.扩大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面。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推动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全省建设200个示范性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示范引导各地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开展,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11.健全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办托育机构和普惠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设置托班招收2—3岁儿童,探索和推广“家庭托育点”服务模式,多种形式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78个。(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2.促进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加快规划布局木兰、拜泉、克东、依安、林甸、嘉荫、五大连池、明水、绥棱等县(市)220千伏变电站,力争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实现省内县(市)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13.提升城镇燃气覆盖率和用气安全。大力争取政策资金,针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推进部分未开通管道燃气的高层住宅开通管道燃气,省政府新安排6.35亿元债券资金,用于高层住宅燃气管道新建项目,改造燃气老化管道800公里,为高层住宅居民开通管道燃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14.完善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健身路径、笼式足球、群众滑冰场等百姓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利用城市“金角银边”、“绿地河岸”打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场景,探索对废弃厂房及闲置公产房资源整合改造建设健身场所,打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示范工程,提高场地设施利用效率,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3平方米。(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15.加快农村5G基站建设。在行政村开展基站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村移动网络覆盖质量,为农村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网络基础,建设5G基站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16.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铁路装备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加快更新老旧型铁路内燃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鼓励更新机场10年以上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公交车更新替代,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绿色能源车辆示范应用,推动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分别下降1%、0.7%。(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安厅、省机场集团)

17.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统筹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散煤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全省PM2.5浓度不超过27.3微克/立方米。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推动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得到落实。(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18.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围绕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端系统排查供热隐患、问题,供热期前完成整改。持续扩大智慧供热面积,促进供热运行提质、节能、降碳,完成改造供热老旧管网500公里,新增智慧供热覆盖面积6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9.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强化政府责任、多元筹融资、动员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建养管运协调和强化考评示范“六个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改造危桥300座,续建及新开工农村公路40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0.开展“雪亮工程”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完善环省、市、县感知封控圈和重点场所周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感知设备,不断提高视频图像设备联网率、覆盖率,新建、改建视频前端高清化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资讯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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