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键词:煤矿安全,安全生产,矿井安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4日

Center;">


资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