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依企业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现按程序对2025年第一批自愿申请关闭煤矿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若发现公示信息有误,请致电更正,联系电话:0851—86891303。
贵州省能源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