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先行用地取得批复
2月2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4〕36 号),对在省级能源等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等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以办理先行用地。
新华若羌抽蓄公司抢抓机遇、用好政策,将影响若羌抽蓄工程总体工期的上下库连接路、进厂道路、变电站、水处理厂等关键性控制工程列为先行用地,确定先行用地面积48.0681公顷,同步开展组卷工作,并通过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同,高效推进审批工作,为工程主体的合法合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资讯来源:新华若羌抽水蓄能电站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