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
关于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和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彭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517

邮箱:penghui@chinansc.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金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资讯来源:生态环境部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