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华能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与华能核电、国家核电、华能开发和石岛湾核电签署了《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将与华能核电、国家核电、华能开发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出资方式同比例认购石岛湾核电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将以20,992.5万元认购石岛湾核电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华能核电将以27,990万元认购石岛湾核电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国家核电将以23,325万元认购石岛湾核电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华能开发将以20,992.5万元认购石岛湾核电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石岛湾核电注册资本增加至624,300万元,本公司对石岛湾核电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2.5%不变。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指出,本次增资将使石岛湾核电资本总额增加,有利于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工程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石岛湾核电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有助于公司加快低碳转型,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