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家发电企业!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风力发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其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项目由专业运维公司或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统一管理的上述人员中,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可在不同省份项目间兼任,生产运行负责人只能在同一省份不同项目间兼任,其他情况不得兼任。

截至2024年8月21日,上海市、安徽省共有150家发电企业存在管理人员违规兼任问题(详见下表)。请各问题企业于2024年10月7日前完成变更,逾期未变更的,我局将按照许可条件未保持情况处理。

资讯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