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圈了解到,7月2日,华电集团发布四川华电新能源公司三江新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该项目规模为100MW/200MWh。招标范围为: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三江新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工作。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勘察设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启动验收(包括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含储能)、涉网试验(含储能)、组织召开启委会等全部工作);除招标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二次搬运、仓储保管;生产准备等。
投标人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容量规模为50MW/100MWh及以上规模的储能电站EPC或PC总承包业绩。
原公告如下:
四川华电新能源公司三江新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15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四川华电新能源公司三江新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
2.2项目规模:100MW/200MW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8日历天(暂定于7月25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100MW/200MWh (含送出部分)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勘察设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启动验收(包括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含储能)、涉网试验(含储能)、组织召开启委会等全部工作);除招标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二次搬运、仓储保管;生产准备(含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联合试运转等);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各级村、乡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有关费用),建安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精品工程,电池寿命监测科技项目,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系统,项目建设临时征租地,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调试、验收等一揽子工程。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含项目前期、工程监理、建设永久用地征租用、拆迁、生产车辆购置、招标人的工程建设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江新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9.业绩要求: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容量规模为50MW/100MWh及以上规模的储能电站EPC或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