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圈了解到,6月17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其中提到:是全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性强的优质光储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统筹做好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保障。对部分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截至2023年底,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1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8家;营收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增强。
以下为原文内容: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冯前名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全产业链布局,推动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顶格推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省上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产业发展机遇,紧扣“先进、新型”两个关键词,加快实施“七大行动”,推动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23年,全省光伏产业实现营收2967.4亿元,跃居全国第三位;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营收801亿元,同比增长21%;光伏玻璃、光伏逆变器、光伏组件产量分别占全国1/2、1/3、1/4。
一是建立高规格工作推进机制。印发《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产业集群建设总体目标。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顶格推进产业发展。建立由25个省直单位、16个地市共87名专职联络员组成的常态化工作对接体系,推动包括阜阳市在内的全省16个地市成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产业发展。
二是大力推动强链延链补链。印发《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核心企业对接招引目录》,围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专用设备、关键原辅料、核心零部件等我省产业链薄弱环节,以及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下游环节,引进一批关键领域配套项目,全省光储产业近地化配套率从2022年底的5%提升至目前的10%左右。
三是全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性强的优质光储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统筹做好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保障。对部分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截至2023年底,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1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8家;营收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增强。
四是着力促进市场推广应用。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厂房、公共建筑领域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加快编制《安徽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支持工业园区、重大项目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提升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应用水平。2023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69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占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88.1%;全省新型储能新增装机137万千瓦,累计装机178万千瓦,同比增长334%。
五是强化政策资金及融资保障。印发实施《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截至2024年3月底,首批“免申即享”项目36个已落实。举办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融企对接会,组织省内100余家光储企业和16家银行机构负责人现场对接,现场签订融资协议金额达到112.6亿元。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多元化保障企业融资需求。
六是多方位保障新能源并网消纳。组织开展全省集中式光伏资源普查,推动部分采煤沉陷区水面调整,推广“光伏 综合治理”模式,拓展集中式光伏发展空间。统筹电网安全与新能源健康发展,加快电网建设,有效保障新能源“应接尽接”。落实《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从推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发挥顶峰作用等方面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同各方资源和力量,紧扣“先进、新型”两个关键词,锚定《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抢抓转型机遇,一方面助企纾困,精准帮扶,更大力度保障企业融资需求,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化危为机,推进优质项目加快建设,提高先进技术研发投入,继续保持我省光储产业技术领先优势,稳步提升产业规模全国占比,推动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在新一轮竞争中脱颖而出、乘势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