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圈了解到,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在现有国能电厂配置10MW/5.6MWh电源侧调频储能电站基础上,推动其他常规电源配置储能。有序推进肇庆高新区独立调频100MW/2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投运,并根据广东省每年需要建成交易规模所占比例的固定调峰能力,积极推动肇庆高新区完成对应比例的固定调峰储能服务合同。积极建设分布式储能项目,解决全区分布式光伏大发时段的消纳问题。规范独立储能接入系统批复管理,按照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合理、有序布局电网侧储能项目。对电力需求波动大、负荷集中在尖峰等时段的用户,推动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通过“移峰填谷”平衡电网用电负荷,降损增效。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试点应用,积极配合宁德时代及其合作伙伴在高新区建设集源储荷、光储充检等用户侧储能项目,助力企业节省用能成本,提质增效。调整探索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营模式,推动储能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推进肇庆国能电厂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建设完善全区集中供热管网,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积极发展新型电储能,依托肇庆高新区独立调频储能电站项目及其它分布式储能项目建设,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合理布局一定规模电化学储能电站,保障全区光伏高速发展下的有序消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并发展社会储能。
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形成新型储能产业园编制方案并向省申报特色产业园,以该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区域内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企业在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的技术优势,协同企业并引入高校资源,合力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集中攻关。全方位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加快创新与成果转化,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
原文如下:
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关于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推动肇庆高新区加快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为抓手,按照国家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以及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肇庆高新区双碳基础扎实化、产业结构绿色化、能源结构低碳化三大优势,创新提出“六个一”政策制度,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标杆园区、样板园区和示范园区,为肇庆市、广东省及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区经验。
(二)试点定位。
本实施方案以将肇庆高新区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形成面向全国的双碳建设标杆示范园区为主要目标,以打造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水平、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提升节能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打造碳达峰试点示范七大重点任务,为肇庆高新区未来双碳建设提供发展方向和指导路径。
肇庆高新区将通过构建园区能源互联网数字化新基建基础,充分规划、建设并整合园区内多种能源资源,将领先的能源监测与优化调控技术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打造园区双碳目标管理与智慧能源应用服务,助力园区企业实现安全、节能、降费,协助园区培育能源互联网创新产业生态。面向园区双碳管理,形成园区多种可再生能源与多种综合能源单元的协同互济,实现园区综合能源体系的整体运行管控与智能优化调度,加速推动园区达成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将肇庆高新区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
(三)试点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园区级碳达峰实现路径,为肇庆市、广东省及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区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1.源端推动电力结构低碳转型。
大力推动煤电转型升级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谋划开展国能(肇庆)煤电机组一期项目燃料升级改造工程,扭转高新区煤炭消费排放突出现况。大力扩增天然气消费规模,探索将气电调峰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基于整县光伏开发的肇庆高新区电网规划适应性研究》专题规划,推动新能源与电网统一规划、统筹建设。推进全区已建成的工商业企业厂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设计与改造建设,对新建建筑在立项设计阶段即推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安装方案制定,积极以社区、村小组为单位进行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大力支持外送光伏等集中式大型新能源光伏接入高新区,重点推动四会迳口2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接入高新区电网。
2.荷端服务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推动交通、建筑、工商业和民生等领域实施经济性好、节能减排效益佳的电能替代方案,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有序推动终端用能绿色低碳转型。依托南网综合能源肇庆分公司,打造“绿电通”智慧用能服务品牌,为高新区提供专业、权威、可靠的绿电、绿证购售服务和智慧用能节能服务。选择多能互补、调节能力强的新能源场站组织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交易试点,协调用电大户在电力交易中心购买廉价绿电,优先消纳大用户在其他地方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光伏项目绿电,探索肇庆高新区内企业分布式光伏自用余电廉价供给肇庆高新区内用电大户的路径。提升企业消费使用绿电的积极性,对于新入园且持有有效期内绿电交易凭证的新建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对于肇庆高新区内老企业采取补贴或奖励等方式调动消费绿电积极性。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导肇庆高新区高排放用能大户参与绿电交易,为用电侧企业的能耗碳排大户提供外购电力的绿电解决方案。
3.网端加强灵活调节资源建设。
在现有国能电厂配置10MW/5.6MWh电源侧调频储能电站基础上,推动其他常规电源配置储能。有序推进肇庆高新区独立调频100MW/2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投运,并根据广东省每年需要建成交易规模所占比例的固定调峰能力,积极推动肇庆高新区完成对应比例的固定调峰储能服务合同。积极建设分布式储能项目,解决全区分布式光伏大发时段的消纳问题。规范独立储能接入系统批复管理,按照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合理、有序布局电网侧储能项目。对电力需求波动大、负荷集中在尖峰等时段的用户,推动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通过“移峰填谷”平衡电网用电负荷,降损增效。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试点应用,积极配合宁德时代及其合作伙伴在高新区建设集源储荷、光储充检等用户侧储能项目,助力企业节省用能成本,提质增效。调整探索储能系统与新能源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营模式,推动储能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4.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推进肇庆国能电厂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建设完善全区集中供热管网,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积极发展新型电储能,依托肇庆高新区独立调频储能电站项目及其它分布式储能项目建设,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合理布局一定规模电化学储能电站,保障全区光伏高速发展下的有序消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并发展社会储能。合理规划并全力推进肇庆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与政府及其他充电桩运营企业的协同交流合作,共同打造高新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开展源网荷储用试点工作,在原有油站、蒸汽站、燃气站、电站等基础上,进一步打造综合能源站。针对小鹏、宁德时代等大型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停车场,联合政府、园区等相关方探索做好车、充、网V2G互联互动模式应用场景建设。支持肇庆高新区内实施以能源岛等方式进行集中供热、供冷、供电等能源基础设施集约优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采用大型、高效、先进热源和冷源,代替原分散低效供能方式的优化改造项目。完善现有集中供热管网,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5.促进全区绿色电力消费。
全力做好上层绿色电力政策的贯彻执行,探索构建肇庆高新区内企业、售电公司与上级绿电交易平台、外部清洁电源等对接通道,鼓励肇庆高新区内电力大用户与外部新能源发电企业协商交易,支持肇庆高新区内售电公司与新能源发电主体签订长期绿色电力购售协议。根据《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推动肇庆高新区符合条件的用电企业、社会储能运营主体积极参与绿电交易。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进入高新区重点用能企业,加快企业外购电力低碳化。将社会储能的经济价值合理地通过绿电交易传导给社会资本储能投资收益,促进肇庆高新区社会储能投资回馈力度,形成储能投资收益正向循环发展。
6.建设能碳在线信息管理系统。
基于数字孪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以肇庆高新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承载,以数字化为抓手,以电力采集数据为核心要素,捋顺电网侧源网荷储平台与政府侧源网荷储平台、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系统关系,融合能源数据、环境与经济数据。分别从源网荷储充多位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优化运行、源网荷储数字化平台、绿电交易、电能碳协同管理等方面,打造集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能源管理、能源调度、能源交易的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央管理系统,全面支撑高新区碳达峰试点建设。依托能源及碳交易平台,创新能源消费、交易、监管和融资方式。对高耗能行业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与双碳管理建设,为节能挖潜、降本增效提供支撑。
(二)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推进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相关项目,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全力打造超千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在开发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服务、产业链打造、创新平台搭建、区位布局支撑及示范应用推广等方面进行大力创新和有效突破,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上游关键装备、中游系统集成及下游储能电站等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支撑和保障汽车制造、轨道交通、能源装备等领域高端应用的关键核心材料,培育发展实施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战略需要的关键保障材料。围绕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制造等细分领域,重点发展智能测控装置和关键零部件、智能整机成套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工厂)、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作母机等重大设备。全力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鼓励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建设,打造形成从电解液、复合聚合物、电解质膜、电池芯、电池壳、电池保护电路、配套充电器到整车电池组产品的一站式能源解决方案产业链。重点发展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竞争能力强的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及配套节能服务产业,培育开发和引进城市垃圾智能分选和处理成套装备、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综合利用成套装备以及污染检测和远程诊断系统等高端环保装备,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2.优化园区产业用能结构。
加快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工业流程能源系统优化。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有条件企业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油减量替代。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的回收利用,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3.推动园区重点行业降碳。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金属加工、造纸等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领跑者”能效对标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全面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有力有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动企业将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围绕主业有序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将节能降碳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资金足额投入。正确处理节能降碳、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
4.完善园区产业绿色服务。
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低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及关键工艺技术装备标准。鼓励制定高于现行标准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强化先进适用标准的贯彻落实,扩大标准有效供给。推动建立绿色低碳标准采信机制,推进重点标准技术水平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估,畅通迭代优化渠道。推进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绿色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标准认证工作。强化对社会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自我评价、社会评价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绿色制造评价机制。培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绿色化等系统解决方案。完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面向重点领域提供咨询、检测、评估、认定、审计、培训等一揽子服务。
(三)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水平。
1.优化绿色低碳城市空间布局。
优化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城空间布局,将低碳理念贯穿到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多规合一”,倡导产城融合,推行紧凑型空间布局。加强低碳论证,强化全过程低碳管控要求,将建筑、交通、能源、水资源、公共配套设施等各项低碳建设指标纳入规划,建立覆盖一、二级开发和分领域规划设计管控机制。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创建行动,加强部门统筹和协调,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及城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进美丽宜居街区建设,倡导“小街区、密路网”格局,综合考虑通风、日照等因素,优化建筑群体空间和建筑界面,改善街区微气候、降低热岛效应。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2.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依据肇庆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肇庆高新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核心发展区域等内容。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建筑应采用二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全文强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加强设计、审查及竣工备案工作,综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要求。经审批确需建设的超高层建筑,必须开展建筑节能减排方案专家论证,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水平建设和运行。超低能耗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执行率逐年提升,到2030年达到50%。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适应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和窗墙比,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水平,提高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3.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推广绿色建造模式,采用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方式,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整体提升建造方式工业化水平,降低建造过程碳排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需求,有效采用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整体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多体系装配式建筑,重点应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广模块化建筑,在开展建设各环节优先推行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鼓励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使用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或单位使用木竹建材。
4.持续提升既有建筑用能结构。
以肇庆高新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管理平台”为基础,对全区各用能单位进行负荷聚合调控、碳排管理、能耗管理、安全诊断、降费管理等多方面综合管控,实现园区主要电力用户实施能耗监测与能耗总量管控。协同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执行超限额加价。提高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水平,研究制定肇庆高新区建筑绿色运行操作指南及评价导则,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智慧物业服务手段,探索绿色节能方案。完善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开展绿色建筑运行后评估工作,加强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强化能效测评机构信用管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分级分类差别化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居民生活用能向全电气化方向发展,鼓励采用生活热水、厨房炊事等用能行为的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重点推广空气源热泵、高效电热锅炉等纯电消耗设备,探索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在民用建筑的应用技术。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和立面,建设太阳能光伏、集中热水系统。
(四)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1.推动交通用能低碳清洁替代。
根据《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地区,利用交通领域空间资源推进肇庆高新区内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通过与本地分布式光伏建设运营商合作,探索打造高新区光伏道路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发展,支持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企业及居民积极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并利用光伏电供能。推行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级相关补贴政策,研究制定区级优惠政策,调动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意愿。探索利用肇庆高新区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与电动汽车企业联动进行市场推广与促销活动,推进电动汽车购买消费。探索在高新区范围实行优惠过路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补贴政策,推动肇庆高新区内外远距离载客货车电动化率逐步提升。促进水路运输交通工具电气化,对现有自主运输船只进行电气化改造,鼓励相关企业租用新能源船只,大力推进岸电设施建设,提升水路交通清洁化水平。分阶段、分交通工具类型研究制定新能源升级目标,推动肇庆高新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公务用车、国有企业用车新能源化,制定公务用车电动化时间计划表。推动市政工程车辆全面电动化,淘汰更新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老旧用车。引导营运小客车进一步向新能源车发展,鼓励存量小客车“油换电”,私家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方面通过研究制定政策激励措施、严格管控传统燃油汽车执行报废标准等方式,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的替代更新,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占比。
2.助力建设低碳物流运输体系。
打造“零碳”物流,探索在物流园屋顶、公路等空间合理规划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在仓储物流项目、公路等空间合理规划储能电站,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在电力系统中多功能优势,打造多能互补的储能体系。以肇庆高新区内唯品会物流、林安物流、珠江物流、普洛斯物流和世通物流为抓手,结合肇庆高新区周边空铁水运枢纽,按照“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宜空则空”的原则,积极探索货运港口、码头建设可行性,通过改扩建或新建方式,强化水路运输能力,增补肇庆高新区内低碳化交通运输形式,推动形成公路与铁路、水路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快肇庆高新区内物流配送绿色发展,加速推广大型货车电气化,积极配合省、市氢燃料电池技术在货车运输物流领域的运用。减少重载柴油货车运输比重,降低油品在物流领域的消耗。支持汽车制造、金属制品制造、化工等重点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加快铁路专用线或公铁、公水接驳道路建设。完善以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为支撑的物流配送网络,加强与干线运输、区域分拨有效衔接。完善肇庆高新区内物流服务体系,提升产供销一体化服务能力。
3.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积极探索铁路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客运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维护,通过有序开展轨道交通设备大修、更新升级等举措,确保安全可靠运行。积极对接省市级政府部门与上级规划,全力争取铁路过境设站,探索构建区域铁路运输线路,拓展低碳铁运。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注重铁路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有效有序衔接。充分利用周边主要铁路、水路客货运枢纽,完善公路网络有效对接,推动全区交通运输结构的优化升级。公交优先,强化公共交通与城际客运无缝衔接。研究建立公交专用道规划、施划、运维和运营管理工作机制,为推动落实公交专用道提供保障。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政府财政补贴、运营服务标准及考核评价、票制票价、公交优先保障措施之间的联动机制。深化地面公交行业改革,厘清政企职责,促进企业增收节支、降本增效,推动地面公交高质量发展。强化肇庆高新区内公交体系与区内高铁站点、客运中心以及周边主要城市大型机场、高铁站的对接能力与便利程度。倡导肇庆高新区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设立定制化公交线路,包括校园线路、通勤线路等,推广市民对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修建自行车专用道,与公共自行车企业合作并出台高新区特有优惠政策,提高自行车在肇庆高新区内的覆盖率。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汽车通行量,提升肇庆高新区内绿色出行水平。
4.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充换电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推进《肇庆高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稳步实施,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与小鹏汽车等电动汽车领军企业合作,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电力车桩迅速发展。鼓励肇庆高新区内购物中心、写字楼等人流密集场所停车场加紧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合理布局天然气加注站点,结合肇庆高新区现有站点布局情况,紧扣“十四五”城镇发展、道路建设规划以及燃气机动车增长趋势,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对进出肇庆高新区内主要干道进行重点布局,对物流园区、旅游景区进行相关重点布局,最大限度满足加气需求。积极有序推进肇庆高新区内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景区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以肇庆高新区中心到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停车与充电数据信息联通。探索优化高新区智慧大旺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托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盘活停车存量,利用大数据信息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积极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与运营效率。同时,将充电服务信息接入市内停车信息平台,方便用户快速寻找到充电桩泊位。
(五)大力推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1.发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
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集中供热、共同治污、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组织做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开展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进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常态化推进废弃汽车治理。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节水技术产业化。加快大型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垃圾填埋处理。加强对餐厨垃圾的管理,提高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2.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工业废物循环利用,推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污泥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广大掺量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建材产品。鼓励产废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提高固废资源品质,降低综合利用难度。实施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大型有色金属、造纸、塑料聚合加工等企业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大型绿色加工配送中心。在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创建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事后奖励。
3.打造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条。
肇庆高新区内探索建立电池(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回收、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管理机制。推动建设以电池回收利用为重点领域的产业集聚区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开展废旧电池综合利用试点。加快制订电池循环利用的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落实电池生产、使用、报废、回收处置、再利用各环节责任。规范市场回收渠道,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和及时有效的监管手段,打击不合规的回收行为。出台电池回收产业链扶持政策,加快构建从汽车经销商、电池租赁公司,到第三方回收网点、报废汽车拆解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推进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鼓励本地龙头电子企业或新能源企业自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
4.构建家具制造业绿色供应链。
支持肇庆高新区内家具制造龙头企业带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通过绿色采购、绿色制造、循环利用三个环节创新,将低碳发展贯穿到产供销当中。对使用碳排放量少、产品质量好、废弃后易于回收的原材料企业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鼓励家具制造企业发展废旧家具的回收处理,引进废旧家具回收处理相关企业,将旧家具回收再利用作为一项服务产业推广。
(六)提升节能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1.加强源头防控准入管理。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
2.推进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全产业链绿色发展。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铝行业推广高效低碳技术,提高再生铝比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运在肇庆高新区内运输中的承运比例。发展肇庆高新区内绿色配送体系,推动“零碳”物流。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合理控制城市照明能耗。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鼓励绿色园区建设,加强高新区绿色屏障保护和生态环保建设,提升高新区总体碳汇水平。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创业营商和社会人居环境,打造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环境基础和生态系统。
3.推进环境治理协同控制。
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VOCs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推动肇庆高新区内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污泥沼气热电联产等热能利用技术。在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
4.强化协同增效支撑保障。
推进产业园区和企业在降低污染和碳排放方面的协同创新,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科学和机理研究,加强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推动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试点应用,积极推进交叉学科研究。深入开展减污降碳效果评价,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的一体化监管。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减污降碳相关经费保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建立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
(七)打造碳达峰试点示范。
重点推动大南山森林公园“零碳公园”示范建设,综合应用“光储充换”等绿色低碳设施,加强低碳环境营造、生态廊道打造,开展零碳认证或试点申报,持续降低公园碳排放。重点推动大旺中学、育才学校等创建省级以上“绿色校园”“低碳校园”,在节能建筑、节能设施应用、光伏及储能应用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应用电动化校车,推动校园建设及运营节能低碳化。重点推动各类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深入低碳转型,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及综合能源项目,开展零碳认证,建设“零碳水厂”“零碳污水处理厂”“零碳园区”“零碳开关站”“零碳公共机构”等。重点推动维龙仓储等物流仓储企业建设“零碳物流园区”,推动金抡产业园等肇庆高新区内产业聚集基地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建设、申报及零碳认证工作,鼓励建设能源管理平台并接入肇庆高新区“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调控平台”,持续开展“低碳招商”,引导“双新”产业链低能耗、高产值企业入驻。
三、科技创新
(一)强化能源技术创新研究。
1.建设能源研发创新平台。
在充分发挥现有创新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根据能源绿色转型和“双碳”发展要求,依托能源领域优势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布局设立新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优化完善创新平台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引导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目标加强科研攻关、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2.完善能源技术政策体系。
研究出台依托能源重大工程加强技术创新的意见,指导相关企业推动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和示范应用。组织研究修订能源领域技术创新扶持政策,支持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打造储能领域技术优势。
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形成新型储能产业园编制方案并向省申报特色产业园,以该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区域内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企业在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的技术优势,协同企业并引入高校资源,合力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集中攻关。全方位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加快创新与成果转化,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
4.开展光伏核心技术攻关。
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能源基地,加快推进整区光伏,同时积极引入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优秀企业,发挥相关企业在光伏领域的技术与产品优势,大力推动光伏核心材料光伏胶膜、电池片、晶硅等技术攻关与研发制造。
(二)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改造。
1.地方特色汽车轻量化生产改革。
促进汽车制造企业对于铝合金、镁合金、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的使用。以创新需求为引领,围绕汽车轻量化产业链探索构建技术创新链,以轻量化整车为核心,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轻量化联盟为支撑,鼓励肇庆高新区内企业开展轻量化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以高新区内重点汽车制造企业为核心,逐步带动上游轻量化原材料产业和轻量化零部件产业发展。构建平台共享机制,提高肇庆高新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在市场上的通用性,形成地方特色汽车轻量化制造基地。
2.有色金属节能低碳冶炼技术改造。
重点推动电解铝领域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改造、电解槽结构优化与智能控制、铝电解槽能量流优化及余热回收等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鼓励电解铝企业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有色金属冶炼领域因地制宜重点推动节能低碳技术改造。
3.开展新兴产业技术试点示范项目。
以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家居建材、生物医药及健康食品、高端装备制造和先进材料的新兴产业集群为目标,推进肇庆高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城项目、肇庆小鹏新能源智能驾驶测试及配套项目、瑞庆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项目(一期)、南玻集团高端节能玻璃和汽车玻璃生产项目、高档包装纸合作(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结晶糖醇、玉米胚芽和烘焙项目、海王集团肇庆高新区医药制造基地项目、肇庆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第一阶段)——复合材料产业园项目、肇庆市中安产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肇深5G产业园、维龙肇庆高新区物流园、广东(肇庆)万洋众创城和名创优品肇庆高新区“一带一路”产业园项目(一期)等项目产业技术升级,引领产业格局示范。
(三)加强城乡建设低碳技术研发。
1.推广适宜本地气候的建筑低碳技术。
结合本地气候条件,鼓励建筑遮阳、通风、隔热、防潮、除湿、高效通风空调设备、适应电网峰谷负荷的变频水泵及风机等低碳技术和产品应用。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中央空调高效机房建设应用。
2.研究工业建筑用能需求侧响应机制。
提高工业建筑用能的调节能力,合理利用波谷电力。科学推动储能技术应用,形成“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采购节能低碳产品,推动智能化节能技术在工业建筑中的应用。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工业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促进关键设备产品的技术进步,严格淘汰低能效用能设备。
(四)强化交通运输技术创新。
1.鼓励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
依托肇庆高新区内现有的新能源汽车技术相关领军企业(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华师大光电产业研究院、肇庆学院、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等本地院校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动力电池技术、蓄电池管理系统、先进驱动电机技术、底盘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鼓励支持相关企业联合国内优质院校在本地建设产业研究基地或创新中心,推动形成产研对接、协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创新。
2.坚持替代能源技术创新。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能源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本地企业和院校在氢燃料动力车辆、新能源运输装备和设施设备、LNG和生物质燃料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积极参与市级绿色交通标准体系修订,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标准的有效供给与技术交流。
(五)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试点。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科技孵化器,向肇庆高新区内的科研单位、智能创新制造等企业提供研发、经营、孵化、生产服务平台。以创新平台为载体,推动科研力量集中投向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打造园区经济新增长点,提供智慧低碳生活服务配套。
(六)重点碳减排技术集合平台试点。
重点聚焦碳减排领域两项核心技术集合平台研发: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和可再生清洁能源并网消纳技术。搭建集中化技术集合平台,通过政策导向,吸引和鼓励相关技术人员、项目以及公司,以单一项目公司形式或技术顾问性质整合全产业链落户本区,有针对性占领重点碳减排技术高地,为全行业减碳提供不限于人才、技术、数据库以及项目实验资源,力争国家专项产业基金配套落地本区,专项技术领域形成有效突破和推进。
(七)引育低碳领域创新人才。
积极参与人才高地建设,围绕“推动肇庆高新区创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区”的新定位,紧抓肇庆市出台人才强市和优化“西江人才计划”政策的重要机遇,优化完善高新区人才发展政策,大力引育低碳领域创新人才,助力打造高水平人才聚集地。优化完善“1+N”人才发展政策,搭建多层次、多元化人才集聚平台,促进省博士博士后创新(肇庆)示范中心加快发展。
四、政策创新
(一)一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模式。
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新型储能产业,制定园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模式。制定强有力高质量招商引资模式,持续实施首席服务官、链主等十股力量招商,大力推进“引凤行动”,举办新能源汽车产业全球合作伙伴大会,全力扩大招商引资“朋友圈”。持续做好小鹏汽车、瑞庆时代等链主企业服务工作,通过抓重点、抓龙头、抓优势,引入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培育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大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引进培育哈工大海特轻量化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光电研究院、智华智能网联研究院、广东省电动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特种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编制高新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对实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做出重点谋划,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高新区创建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支持园区企业申报区级新型储能产业聚集基地,打造3-5个总建筑面积达14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产业基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以瑞庆时代、小鹏汽车等龙头企业为链主企业,建立区级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图谱,支持并推动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肇庆高新区内企业建立紧密协调发展机制,合作建设具有增强产业链粘合度、经济效益明显的科技或工业项目,持续完善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生态。建立高新区内储能产业人才库,打造一批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储能技术产教融合校外实践基地。
(二)一个园区级智慧管理平台。
推动“源网荷储”“智慧用能”“云碳贷”等多平台融合发展,打造园区级智慧管理平台样板。依托智慧能源管理技术,整合肇庆高新区内电源(国能一、二期,整区分布式光伏)、电网(广东电网大旺供电局等)、用电大户(瑞庆时代、小鹏汽车等)以及储能(独立储能和分布式储能)力量,按照源网荷储高度协同的要求,构建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以提效、减碳、安全为主线的绿色零碳的园区能源体系,建立“国家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平台”。依托广东省绿色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高新区打造全国首个园区级“智慧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管理平台”,并陆续开发了负荷聚合调控、碳排管理、能耗管理、安全诊断、降费管理等多项功能。创新推出“云碳贷”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企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引导作用。下一步,继续加快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用能”“云碳贷”等平台融合发展,融合能源数据、碳排放数据、绿色金融数据等,支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
(三)一个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探索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强化绿色贸易壁垒应对能力。推动建立符合高新区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帮助肇庆高新区内企业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为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提供支撑。针对储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探索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
(四)一个绿色低碳产品展销中心。
设立绿色低碳产品展销中心,发挥零碳园区示范引领。以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主动服务肇庆高新区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战略,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强化绿色经贸合作,探索设立高新区绿色低碳产品展销中心,建设成为园区级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中心。从源头上促进绿色低碳产品的供给,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构建新形势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五)一套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衔接机制。
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探索研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研究编制园区级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分解落实机制,确定各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及任务。以企业碳账户、公共机构碳账户试点为基础,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在目标分解、评估测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应用场景。逐步推动重点企业建设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常态化、规范化碳排放核算和上报工作。
(六)一批节能降碳改造方案。
制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支撑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首批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实施。待上述行业取得阶段性突破、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再视情况研究选取下一批主攻行业,稳扎稳打,压茬推进。“一企一策”制定节能技改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改造期限、技术路线、预期目标。全面摸排高新区高耗能行业生产企业能效水平现状,建立企业能效清单。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明确改造升级时限以及年度改造计划,在2025年前将能效提升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组织开展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以及存量“两高”项目专项节能监察,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查处违法用能,鼓励依法用能、科学高效用能。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和高效节能设备提供商为用能企业开展全面诊断或专项诊断,提出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改造建议。
五、全民行动
(一)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拓宽碳达峰行动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途径,包括利用“肇庆高新发布”“创新大旺”等线上平台,加大对生态文明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新理念新战略的宣传报道,保持生态环境常态化集中宣传热度,积极引领碳达峰碳中和舆论,提高社会认知度,培养全民低碳理念。积极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广泛开展全国低碳日宣讲活动和学习活动,提高园区企业、公众的绿色发展意识。持续推进低碳社区、低碳教育基地等低碳创建工作和建设低碳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类低碳宣传公益活动。加强青少年低碳理念宣传工作,将环保低碳教育列入学校年度计划,开展低碳教育,在学科教学中渗透节约低碳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强化节能低碳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由环保低碳职能部门编写绿色低碳宣传手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优秀低碳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依靠政府招商政策引导、内部宣贯培训,形成完善的绿色园区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与节能降碳相关的公共设施常态化开放,并逐步拓展至行业标杆企业。
(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加强节能降碳管理,积极打造节约型公共机构,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和可再生办公耗材,提高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中使用节能产品比重。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优先发展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鼓励“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推广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低碳智慧住区建设。广泛推进绿色低碳消费,鼓励选购节能低碳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反对过度包装、食品浪费和过度消费等行为。策划组织碳达峰碳中和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公民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有力有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企业将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围绕主业有序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将节能降碳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资金足额投入。正确处理节能降碳、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鼓励肇庆高新区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发布ESG报告。
(四)加强干部绿色低碳本领。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六、重点工程
结合上述重点任务,本实施方案提出了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零碳”示范、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平台等七类拟开展的重大工程项目,强化试点工作支撑。
(一)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以新型电网系统、屋顶光伏、热电联产、储能电站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
(二)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以水厂扩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配套管网项目、水厂污泥利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大工程,推进废水、废气、固废等处理设施减污降碳协同。
(三)“零碳”示范工程。
以“零碳工厂”“零碳物流”“零碳公园”“零碳水厂”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有效降低能耗和碳排放量,引导全区各领域各行业主动参与全区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依托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聚焦固废利用项目等,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园区和社会层面资源利用效率。
(五)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围绕肇庆高新区内大旺大南山森林公园、麒麟湖生态湿地,谋划建设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文化娱乐、创新创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森林文化公园工程,提升高新区内生态碳汇水平,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
(六)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生产线节能改造项目等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程,强化高新区“双碳”技术研发能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
(七)交易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以建设产品“碳标签”、绿色低碳产品展销中心、源网荷储数字化平台、区域级与企业级碳排放管理平台、碳指标、绿电与绿证交易管理平台为重点,谋划区域级绿色低碳相关平台建设,为肇庆高新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决策、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提升政策执行和监管效率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高新区党工委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肇庆高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决策,建立肇庆高新区内各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单位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高新区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片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跟踪本区重点领域及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的总体进展。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二)强化政策支持。
依据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规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落实执行节能降碳的标准要求,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贯彻落实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参与有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衔接好能耗双控制度。尝试建立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的公共资源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三)做好资金保障。
根据肇庆高新区实际情况,以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为主导,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设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库,推动绿色工业产品服务创新。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进一步完善惩罚性电价、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政策。积极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入全国碳排放权和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
(四)严格监督考评。
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管理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组织相关领域开展碳达峰试点目标任务年度绩效评估,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