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就安徽吉枫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物理再生项目(二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项目选址于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18号,拟利用现有综合厂房配套电芯破碎生产设备,用于电芯破碎打粉。配套建设安全、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可形成年处理4000吨废旧锂电池物理再生能力。
资料显示,安徽吉枫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吉枫车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是吉利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
原公告如下:
关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物理再生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对项目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物理再生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安徽吉枫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18号;
建设类型:扩建;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利用现有综合厂房配套电芯破碎生产设备,用于电芯破碎打粉。配套建安全、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可形成年处理4000吨废旧锂电池物理再生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吉枫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18号
联系人:史涛涛
联系电话:1826854552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17-1栋503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77560119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级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安徽吉枫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