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再获力挺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1月8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各地可保持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基本稳定,并自主确定车辆更新补贴标准。

在业内人士看来,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设备更新资金压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与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两新”工作随即在各地开展。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两新”工作。

各地积极响应“两新”工作。针对城市公交领域,江苏省提出2024年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3504辆、公交车动力电池3696块;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超9000辆,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1.2万个,实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85%。甘肃省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更新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过1600辆,农业机械4000台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超过1000辆、动力电池600套以上。《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000辆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100套以上。

2024年以来,“两新”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实施后,对产业升级、绿色转型发挥出强有力的推动作用。2024年,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4600多个设备更新项目中,工业、用能、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设备更新量就超过200万台(套)。

“今年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可使企业更轻松地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提高公交运营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效率。”业内人士指出,《通知》将有助于公交企业提升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据中汽政研测算,我国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约20万辆,《通知》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大幅降低公交企业采购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成本,有效解决电池老化衰减问题,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长期以来,城市公交车作为城市交通的“主力军”,承载着居民日常出行的重任。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公交车保有量达68.25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5.44万辆,占比高达81.2%。

动力电池平均寿命5—8年,当下正值退役更新高峰期。随着“两新”持续推进,报废旧公交车、动力电池数量与日俱增,高昂的更新换代成本亟待大量资金托底。

不过,部分公交运营企业自身存在运维资金缺乏、技术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一、二线城市的公交企业,由于公共运输保障需求强度大、财政支持力度大,整体运行相对平稳。部分地、县级城市公交企业,由于存在公共运输需求偏弱、收入不足以覆盖其运营成本等不利因素,导致实际运营状况不佳。”山东易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浩表示。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2025年将进一步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规模,加大支持力度,丰富支持手段。《通知》也指出,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对符合有关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金,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

据了解,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两新”的资金总规模比去年有大幅增加,具体数额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向社会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做好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进一步优化再贷款流程,支持银行提升服务效率,扩大设备更新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经营主体释放设备更新需求。

规范产业发展生态

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推动“两新”政策落地、持续提升政策成效的进程中,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多管齐下。

王浩认为,大规模设备更新涉及多方,要想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有序开展落地,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保障机制,细化标准,让企业更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优惠。尤其是废旧车辆电池回收拆解环节,要进一步细化落地端的操作细则,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规范回收。《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为持续提升“两新”政策成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在“两新”政策实施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新”资金管理办法,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挤占挪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到“两新”上;严厉打击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对企业而言,除资金补贴帮扶外,通过挖掘项目自身的深度运行能力,也要推动运营主体企业自身‘造血’。另外,针对动力电池服务和综合利用企业而言,可以关注和整合多地区存在的公交车辆动力电池维保、修理、更换、回收等需求,在行业与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挖掘细分增长点。”王浩说。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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