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储能交易做相应调整!《四川省2025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印发
据能源圈了解到,12月3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四川省2025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发改能源〔2024〕667号)。
该方案立足四川电力资源禀赋,以促进多种电源充分竞争、做好现货市场衔接为目标,优化完善适应四川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的电力市场机制,确保电力安全稳定可靠供应,促进绿色电力生产消费和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关于储能方面提到:
01 增加新型储能(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作为市场成员参与交易的基本条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助力四川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02 对新型储能交易做相应调整。关于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电时,其充电电量应参加常规直购交易;放电时,其放电电量参照省内燃煤火电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关于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该用户下网电量应参加常规直购交易,若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则该用户所有电量均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其放电电量参照省内燃煤火电机组电能量价格形成机制执行;电力用户与其储能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可约定储能放电补偿费用及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的分成比例。
原文如下:
资讯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