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主动服务 推进虚拟电厂试点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12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为解决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对电力系统带来的影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山西省能源局积极推进虚拟电厂试点建设。

2022年印发全国首个《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负荷类虚拟电厂的入市流程、管理办法、技术规范、运营模式,并陆续确定了三批14个虚拟电厂试点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举办新型能源体系下虚拟电厂发展论坛,为我省虚拟电厂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召开虚拟电厂试点项目技术服务交流座谈会,听取试点项目建议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机制,在2024年度规则修订中,根据企业意见完善峰谷电价分时交易机制,创新虚拟电厂多元化的收益模式和应用场景。

截至目前,14个试点项目中共有5个项目入市运营,聚合工业、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各类资源48户,聚合容量59.08万千瓦,聚合调节能力19.85万千瓦。合计共参与现货交易19668次,调节电量7252.33万千瓦时。其中风行测控虚拟电厂是全国第一家参与现货市场的虚拟电厂,实现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有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详情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4年,山西省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各部门聚焦发展所向、企业所需,创新推出了多项企业点赞、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强烈的务实举措。为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推动各部门互学互鉴,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现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专栏,予以刊发。

政策激励 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山西作为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致力于通过数实融合、数智赋能,奋力推动新一代数字技术与煤炭产业一体化发展,助力实现我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在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同时,省能源局同步推行煤炭项目管理“争资提质行动”,在推动制定煤矿智能化标准规范的同时,主动与相关厅局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与智能化煤矿相匹配,用政策优势、资金优势激发调动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企业的收获感和满意度。

做法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印发了《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和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推进举措。二是发布了《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7年)》,超前部署分阶段智能化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修订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智能化评定管理工作。

(二)强化标准引领

一是根据近年来煤矿智能化工作的发展趋势对《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导手册》进行了修订,指导煤矿分类开展智能化建设。二是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山西省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年版)》,为健全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体系奠定基础。三是组织制定发布了《综采工作面数据共享规范》等6项地方标准,进一步丰富了智能化建设标准。

(三)强化政策驱动

一是探索政策优化空间,激发企业建设活力,在全国率先将智能化煤矿纳入先进产能。二是对智能化煤矿优先畅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差异化支持生产组织,用政策杠杆撬动企业积极性。三是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对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政策倾斜,2024年安全改造预算内投资拨付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2.2亿元,减少了企业的投资压力。

(四)推进典型示范

一是持续推动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截至目前,我省10座示范煤矿已全部建成。全省累计建成智能化煤矿200座,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577处。二是向全省征集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上报国家,我省16项案例入选《全国煤矿智能化典型案例汇编》,同时征集印发了《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典型案例汇编》。

经验启示:

人民至上、为民服务是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首先对灾害严重煤矿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减人、提效、增安,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政府牵头,各方协同是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有力保障。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政府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全面统筹、有序推进,凝聚各级、各部门、各煤炭企业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稳扎稳打,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各项工作。

因矿施策,久久为功是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制胜之策。我省煤矿地质条件多变,开采条件差异大,装备水平参差不齐。因此,煤矿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智能化建设方案,并在运行中不断完善,逐步升级,一年接着一年干,持续推动智能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创新驱动,试点先行是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法宝。当前煤矿智能化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技术不成熟、场景不丰富等各方面的问题,必须聚焦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选取试点煤矿积累经验,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等,向类似条件煤矿进行推广应用。

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是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煤矿智能化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要对标对表全年既定目标任务,逐一分析研究、逐项抓好落实,同时要按照“力争全省各类煤矿在2027年全部实现智能化”的总目标,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后面几年智能化煤矿建设。(煤炭生产技术处提供)

主动服务 推进虚拟电厂试点建设

为解决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对电力系统带来的影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能源局积极推进虚拟电厂试点建设。

2022年印发全国首个《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负荷类虚拟电厂的入市流程、管理办法、技术规范、运营模式,并陆续确定了三批14个虚拟电厂试点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举办新型能源体系下虚拟电厂发展论坛,为我省虚拟电厂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召开虚拟电厂试点项目技术服务交流座谈会,听取试点项目建议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机制,在2024年度规则修订中,根据企业意见完善峰谷电价分时交易机制,创新虚拟电厂多元化的收益模式和应用场景。

截至目前,14个试点项目中共有5个项目入市运营,聚合工业、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各类资源48户,聚合容量59.08万千瓦,聚合调节能力19.85万千瓦,聚合工业、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各类资源48户,聚合容量59.08万千瓦,聚合调节能力19.85万千瓦。合计共参与现货交易19668次,调节电量7252.33万千瓦时。其中风行测控虚拟电厂是全国第一家参与现货市场的虚拟电厂,实现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有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电力处提供)

推行煤层气开发“增储上产行动”

省能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油气行业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煤层气规模化开发迈上新台阶,产量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煤层气产量的80%以上。大、中型整装气田和示范区建设势头良好,建成潘庄、郑庄等6个10亿立方米级气田;建成保德全国首个中低阶煤煤层气开发示范区和潘河全国首个煤层气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化国家示范工程,成为全国煤层气开发最成熟的地区。

2024年,全省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力度持续加大,产量保持稳产高产。前三季度,全省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127.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1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9.7%(其中,煤层气产量约占全国同期煤层气产量的81.4%,排名全国第一),预计可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160亿立方米目标任务。

一是科学谋划目标。组织召开非常规天然气目标任务专题对接会,深度分析和挖掘各市、各企业、各区块上产潜力,科学合理确定各区块和煤矿瓦斯利用量,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各企业,压实目标责任。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建立非常规天然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度对接会机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序完成。组织召开全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提升上产工作推进会,总结我省前期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非常规天然气省级增储上产专项奖补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补贴资金的激励作用。组织召开上产技术交流会,搭建交流平台,对地层精细刻画、高效钻井等热难点问题开展广泛交流,推动先进技术应用。(油气处提供)

关于企业反映平鲁区户用光伏不给审批备案问题的核查情况

今年3月底,省政府督查室交办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转送的“户用光伏不给审批备案”问题线索。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发起工作协同,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安排专人与行政审批局组成核查组,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

一、梳理基本情况

(一)留言情况。留言人反映“2023年7月开始,政府部门就停止了户用光伏备案工作,原因是当地来了一家企业,只给这家企业备案,其他公司不允许备案,我们前期在平鲁开展业务,投资好几十万,如今因为政府的一纸令下,弄得我公司以及员工半年没有收入,希望有关领导重视此垄断事件,给我们小企业生存的空间。”

(二)背景情况。2023年,平鲁区对全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企业及个人备案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企业在未备案的情况下即与个人签订协议直接开工建设,导致项目建成后不能及时并网或不能全容量并网;项目备案程序不规范,导致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容量远远大于并网容量。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2023年11月9日,平鲁区能源局起草并以平鲁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4年3月26日,平鲁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暂停执行了该《实施意见》。

(三)核查过程。省能源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会同省行政审批局、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联合成立核查组,在朔州市政府的配合下,于3月30日深入平鲁区就企业反映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在电话联系留言人高智慧了解具体情况及其诉求的基础上,召集平鲁区政府、区政府办、区能源局、国家电网平鲁区分公司、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召开座谈会核实情况,查阅档案资料,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督促平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推进整改落实。3月31日,核查组会同平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平鲁区政府会议室,与留言人高智慧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并反馈有关核查及整改情况。

二、确认主要问题

经核实:留言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留言人反映的“政府的一纸令下”,实为由平鲁区能源局起草以平鲁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于2023年11月9日印发的《朔州市平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实施意见》。但该文件中“对于合作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凡是没有和区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的,一律不予接洽配合”内容具有排他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不符。经调阅平鲁区2023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备案登记台账核实,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共备案15家企业2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2023年7月—12月共备案10家企业13个项目(含2023年11月14日为留言人高智慧所属企业备案2个项目);2024年1—3月共备案2家企业3个项目,实际并非“当地来了一家企业,只给这家企业备案,其他公司不允许备案”。

三、开展原因分析

根据实地核查掌握到的情况,核查组认为,产生上述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一是平鲁区能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精神领会不够到位,对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研究不够深入,其起草的《朔州市平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实施意见》中部分内容涉及排他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不相符。二是平鲁区能源局将市场主体征求电力部门的接入意见整合到《审批表》上,并增加了在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前必须由平鲁区能源局的复审步骤,与《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细则》(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999号)关于“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后按月报项目备案部门备案的要求不符。三是平鲁区政府办公室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中存在涉及排他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相符的情况。

(二)客观原因。平鲁区部分企业在未备案的情况下即与个人签订协议直接开工建设,导致项目建成后不能及时并网或不能全容量并网,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容量远远大于并网容量。平鲁区能源局为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验收等流程,提升项目建设效率,草拟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该文件。

四、跟踪整改情况

一是专项组织排查整改。责令平鲁区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同时,责令平鲁区政府于2024年3月31日废止了该《实施意见》。责令平鲁区政府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工作,特别是对2023年以来出台的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全面排查存在的类似问题,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整改背后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确保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坚决防止和杜绝此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是问题导向规范备案。责令平鲁区政府按照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999号要求,全面规范项目备案流程,全面清理不合理前置审查条件,今后新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国家电网平鲁区分公司代为登记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备尽备,并及时发放一次性告知卡,优化备案服务;区能源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规范后的备案程序,2024年4月3日,经国家电网平鲁区分公司代为登记,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合规为留言人高智慧所属企业备案1个项目。

三是责令强化宣传培训。责令平鲁区政府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备案等各类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的宣传力度,开展送政策到民营企业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政策措施的知晓面;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学用结合、学用贯通,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和要求在平鲁区全面贯彻落实。

核查处理完毕后,核查组与留言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并于4月2日再次进行回访。留言人对处理情况表示认可,并对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此事表示感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提供)

推行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

按照国家和我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拟建“两高”项目需要实施能耗替代。省能源局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2〕335号),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措施,开辟多种途径明晰能耗替代方向,有力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一是结合产能饱和程度区别实施能耗替代。产能饱和的“两高”项目(煤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实施能耗减量替代,产能未饱和的项目不实施能耗替代。二是结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区别实施能耗替代。项目所在市上年度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3%实施替代,未完成节能目标的,本年度按照项目能耗量的106%实施替代。

2023年以来,我局对19个拟建“两高”项目出具了节能审查初审意见,其中5个不属于产能饱和的项目无需实施能耗替代。通过实施能耗替代“分类审查行动”,可以更好地规划能源的供应和分配,有力推动了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和科技装备处)

推行能源消费总量“弹性控制行动”

2021年以来,国家对“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调整的幅度大、频次高,省能源局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省能耗双控制度,确保国家政策调整在我省有效落实。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明确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要求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国家不再下达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省能源局紧跟国家政策调整,先后起草印发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管理工作方案》《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在向各市下达“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时,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各市可结合GDP增速预期目标,自主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GDP实际增速超过预期目标时,可相应调整能耗总量目标。在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时,不再将能耗总量作为考核指标。对全省能耗双控政策的调整,有效破解了能耗总量刚性约束,增加了能耗总量控制弹性,实现了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速相匹配,为各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赢得了能耗空间。(节能和科技装备处)

打造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能源政务服务新环境

今年以来,省能源局行政审批窗口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紧紧围绕《优化能源营商环境三十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能源政务服务新环境。

一是健全审批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山西省能源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细则》,行政审批管理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的岗位职责,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加强审批工作人员力量,增强整体效能,推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二是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要素维护工作,相关进驻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以全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契机,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服务承诺制度,制定简明清晰、要素完整的办事服务指南,推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全程网办”服务,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在线查询进度、结果邮寄送达、线上征集意见及反馈评价等,减少企业往返跑动。全面实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进度台账,按照“提醒、预警、督办”的原则,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开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对省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关联企业融资需求等事项,加快审批手续办理,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

四是加强窗口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政务服务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度,主动靠前服务,做好政策解答,树立窗口良好形象。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为契机,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陪同体验办事流程,改进提升审批服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按照职责权限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坚决抵制和打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政务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始终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用更新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更严的作风,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能源政务服务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资讯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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