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键词:

据能源圈了解到,能源法草案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加了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内容。

作为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将如何护航我国能源绿色发展?又将给行业带来哪些新机遇?如何正确理解草案二审稿中表述的“合理开发”“积极有序”?《中国能源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

“此次增加的内容是按照市场化成熟程度,分别以法律形式将各类可再生能源进行具体规范,在规范内容的颗粒度方面更加细化,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指导。”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说。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表示,草案二审稿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内容,从法律地位上保障了可再生能源的长远发展。

李丹认为,能源法将我国能源发展以法律形式完整、有约束力、有指导性地展示出来,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确定可再生能源优先的开发利用秩序。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生物质如果能源化利用,可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若资源化利用,则可以减少农林废弃物的焚烧,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魏麒元说。

在魏麒元看来,草案二审稿的出台将给生物质行业带来诸多新机遇。“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将促进生物质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清洁供热、生物液体燃料等领域的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向高产值、多元化发展。同时,还将带动上下游链条持续完善,形成完整的产业生态。”

如何做到“合理开发”生物质能?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卫权认为,要因地制宜用生物质能发电、清洁采暖或生产生物天然气,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选择适合当地的模式,才能真正助力能源转型和乡村振兴。”

在技术和市场选择上,魏麒元举例称,南方温暖湿润地区更适合使用水解酸化等技术,北方寒冷地区则需要采用干法连续式厌氧消化技术或中温厌氧发酵产沼气并提纯生物天然气,工业集中地区适宜推广生物质能供热,交通繁忙地区适合发展生物天然气作为交通燃料。

“市场对于生物质能源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尤其在清洁取暖、供热及难以电气化的脱碳领域,先进生物燃料的市场需求巨大。”魏麒元说。

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氢能纳入能源法,既是与时俱进的体现,也是回应社会的强烈关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能源与绿色低碳发展部部长景春梅说,这意味着未来氢像油、电、煤、气一样,制储输用各环节都将纳入国家能源管理制度框架。

事实上,任何新兴产业都有7—10年的导入期,一步步从技术迭代到降低成本,再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场景拓展,乃至产业规模化应用。当前,我国氢能产业正处于导入期,全周期产业布局存在不平衡问题。

对此,鹭岛氢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华冰坦言:“最近几年,各地的绿氢项目存在制而不用问题,难以产生实际经济效益,消纳绿氢成为挑战。”

“有的地方规划做得不切实际,甚至比国家规划还要大,而实际落地的项目却很少。”景春梅说,例如有的绿氢产能和产量之间存在十倍差距。

《中国能源报》记者注意到,草案二审稿明确指出,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李丹看来,一方面,需要积极解决现有发展问题;另一方面,不宜操之过急,要根据能源发展策略和未来氢能的定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修正目标,科学规范地引导产业发展。

“氢能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大基地新能源电力集中外送。同时,作为清洁化工原料和还原剂,其以‘风光氢储’一体化、‘绿电—绿氢—绿氨’一体化等方式,促进煤化工、石油化工及相关应用产业深度脱碳,并为新能源就地消纳提供解决方案。”景春梅说,“能发挥这样的作用的能源品种并不多,所以要想办法找到氢能合适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做好氢能的供需衔接。”

资讯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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