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单体储能电池≥165Wh/kg、寿命8千次!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键词:储能型锂电池技术,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

6月2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广东省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文件明确,支持开发“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全气候、易回收”储能型锂电池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范围包括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储能型钠离子电池及材料、液流电池、其他储能系统。

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磷酸铁锂单体电池须满足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室温下循环寿命≥8000次(0.5C充放,100%放电深度(DOD)),容量保持率≥80%。

原文如下: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1.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评审择优入库项目

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对各地市入库项目名额进行分配。请各地市按照《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的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择优评审入库企业。

(二)2025年“创客广东”大赛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各地市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申报,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明确入库企业及金额。按照“四挂钩”要求,各地市要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及时组织项目填报。一是各地市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2-3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未按时上报项目的地市,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二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地市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不得晚于正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时间。三是各地市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

附件:

1.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安排表

3.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一、贷款贴息资金

(一)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地市入库名额

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各地市入库名额详见下表。

(四)地市入库评审标准

各地市结合分配名额,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择优排序入库。

1.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专业化指标。

珠三角: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粤东西北: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增长。

3.精细化指标。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创新能力指标。

珠三角: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粤东西北: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

5.其他。

重点支持属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拥有国家级产业人才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库。

(五)申报材料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贷款合同、税务申报表、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六)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市工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二、“创客广东”大赛

(一)支持范围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对象

1.有意愿承办2025年省赛或举办地市赛,并按要求入库的地市;

2.符合条件的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

(三)工作程序

一是举办赛事活动。

1.提交项目入库申请。2024年8月20日前,有意愿承办省赛或举办地市赛的地市提交项目入库信息。

2.组织实施 2025年“创客广东”大赛。

(1)制定赛事方案。有关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2025年大赛通知制定“创客广东”省赛、地市赛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包括承办单位、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等;

(2)组织赛事实施。有关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创客广东”省赛、地市赛,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或团队报名参赛,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方式决出获奖项目。其中,各有关地市要及时推荐入围复赛项目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具体时间节点以正式印发的大赛通知为准;

(3)报送赛事总结。地市赛结束30天内,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赛事总结(包括参赛项目数、对接龙头企业数、媒体报道数等)报我厅。

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

对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其中,产业化落地广东条件:(1)获奖项目在当地建设投产(包括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人员等);(2)产品已经产业化,实现规模化量产或者销售订单。

(四)工作要求

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并及时按程序报我厅备案。

资讯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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