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圈了解到,6月26日,天原股份发布公告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收到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生产运营奖补6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天原股份表示,本次披露所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本年度利润总额600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原公告如下: